責 有 所 歸
- 拼音
- [zé yǒu suǒ guī]
- 注音
- ㄗㄜˊ ㄧㄡˇ ㄙㄨㄛˇ ㄍㄨㄟ
- 繁体
- 责有所归
- 是否常用
- 否
責有所歸的意思
词语解释
責有所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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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谓责任有所归属。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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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指责任有所归属。
【出处】明·王守仁《行江西布按二司看守宁府库藏》:“二司掌印官并该道分巡官,不时巡视闸点,毋得视常虚应故事,傥致疏失,责有所归。”
【示例】那堪中途脱夘,旋且待罪军门,~,难委之某甲某乙。 ◎清·徐述夔《快士传》第十三卷
責有所歸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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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5.姓。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