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的意思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
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
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
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
5.姓。
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
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
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所字的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 所
suǒ ㄙㄨㄛˇ
处,地方:住所。哨所。场所。处所。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 量词,指房屋:一所四合院。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所部(所率领的部队)。所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所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所有。各尽所能。所向无敌。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所敬。 姓。英语 place, location; numerary adjunct
德语 Platz (S)
法语 place,endroit,institut,office,en réalité,(classificateur pour les bâtiments (maisons, petits bâtiments, etc.)),(particule introduisant une proposition relative), celui qui,(particule introduisant l'agent du passif dans le registre écrit)
所字的详细解释
详细字义
◎ 所 suǒ
〈名〉
(1) (形声。从斤,户声。斤,斧子。( hǔ)本义:伐木声)
(2) “所”假借为“处”。处所;地方 [place]
有截其所。——《诗·商颂·殷武》
不可不为择所而后错之。——《荀子·王霸》
必于无人之所。——《吕氏春秋·达郁》
僻远悠闲之所。——《吕氏春秋·谨听》
不如早为之所。——《左传·隐公元年》
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成反复自念,得无教我猎虫所耶?——《聊斋志异·促织》
汝生于浙而葬于斯,离吾乡七百余里矣,当时虽觭梦幻想,宁知此为归骨所耶?——清· 袁枚《祭妹文》
(3) 又如:哨所;寓所;诊所;交易所;看守所;托儿所;招待所; 收容所;诊疗所;观察所;指挥所;各得其所
(4) 道理;方法 [reason]。如:所以然(所以如此。指原因或道理);所诠(佛教语。所解的义理)
(5) 地方 [place]
虽众,无所用之。——《左传·僖公四年》
(6) 进行科学研究的机构 [institute]。如:物理所;农民问题研究所。又指机关或其他机构的名称。如:派出所;招待所;指挥所
(7) 着落;结果 [result]
勤而无所,必有悖心。——《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清· 黄宗羲《原君》
词性变化
◎ 所 suǒ
〈助〉
(1) 表示结构 [used before a verb or a V-C construction together with 被 or 为 to indicate the passive voice]
(2) 与后面的动词结合,构成名词性结构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孟子·告子上》
二贵酋名曰馆伴,夜则以兵围所寓舍,而予不得归矣。——宋·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矣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3) 又如:闻所未闻;各尽所能
(4) 用在作主谓结构的谓词前,相当于“之”、“的”
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纳职焉。——《史记》
(5) 用作宾语提前的标志,多与“唯”字配合使用,相当于“是”
臣唯命所试。——《列子》
(6) 与“为”呼应,构成“为…所…”句式,表示被动。
其后楚目以削,数十年,竟为 秦所灭。——《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巨是凡人,偏在远郡,行将为人所并。——《资治通鉴》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宋· 苏洵《六国论》
(7) 又如:为好奇心所驱使;为实践所证明
(8) 与介词“从”“由”“自”结合,组成所字结构,表示与动作有关的地方、原因、对象等
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吕氏春秋·察今》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周公之遗所由使也。——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抚军不忘所自,无何,宰以卓异闻。——《聊斋志异·促织》
(9) 和介词“以”组成“所以”这一短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与具体语言环境,有不同的意思
吾知所以距子矣,吾不言。(用什么方法)——《墨子·公输》
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吕氏春秋·察今》
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三国志·诸葛亮传》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诸葛亮《出师表》
◎ 所 suǒ
〈量〉
(1) 用于地点、位置,相当于“处”。如:有房两所
(2) 用于山、岛等物,相当于“座”
百济国西南海中有大岛十五所。——《括地志》
(3) 用于建筑物
离宫别馆三十六所。——班固《西都赋》
◎ 所 suǒ
〈副〉
(1) 尚,还 [yet]
江陵去 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乐府诗集》
(2) 大约 [about]。用在数量词后面,表示大概的数目
父去里所,复还。——《史记·留侯世家》
从弟子女十人所。——《史记·滑稽列传》
从弟子女十人所,皆衣缯单衣,立大巫后。——《西门豹治邺》
◎ 所 suǒ
〈代〉
(1) 这,此 [this]。如:所事(此事);所以然(指“那个东西”。因不便明言,用“所以然”隐语代指)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 [what]
问帝崩所病,立者谁子,年几岁。——《汉书》
◎ 所 suǒ
若,如果 [if]。如:所不(誓词。假使不)
◎ 所 suǒ
〈形〉
(1) 一切,所有 [all]。如:所事(亦作“所是”。凡事,事事);所有品(所占有的东西);所是(所有)
(2) 宜,适宜的,为其所需的 [fit]
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系辞下》
(3) 许多的,多种的 [various]
收拾得所事儿温柔,妆点得诸余里颗恰。——《南吕·一枝花》
(4) 可以的 [permissible]
必欲争天下,非信无所与计事者。——《史记》
所字的辞典解释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代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连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助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副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康熙字典解释
所【卯集中】【户部】 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𢨷《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註》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叶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
说文解字解释
说文解字
所【卷十四】【斤部】
伐木聲也。从斤戶聲。《詩》曰:“伐木所所。”疏舉切
说文解字注
(所)伐木聲也。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爲處所者、叚借爲処字也。若王所、行在所之類是也。用爲分别之䛐者、又从処所之義引申之。若予所否者、所不與舅氏同心者之類是也。皆於本義無涉。是眞叚借矣。从斤。戶聲。疏與切。五部。詩曰。伐木所所。小雅伐木文。首章伐木丁丁傳曰。丁丁、伐木聲。次章伐木許許傳曰。許許、柿皃。此許許作所所者、聲相似。不用柿皃之說、用伐木聲之說者、葢許以毛爲君亦參用三家也。今按丁丁者、斧斤聲。所所、則鋸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