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居
- 拼音
- [suǒ jū]
- 注音
- ㄙㄨㄛˇ ㄐㄩ
- 繁体
- 是否常用
- 否
所居的意思
词语解释
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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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住宅;住处。唐刘长卿有《过郑山人所居》诗。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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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居
《所居》的作者是李商隐,被选入《全唐诗》的第540卷第161首。
所居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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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1.处所:场所。住所。各得其所。2.明代驻兵的地点,大的叫千户所,小的叫百户所(后来只用于地名):海阳所(在山东)。前所(在浙江)。后所(在山西)。沙后所(在辽宁)。3.用作机关或其他办事地方的名称:研究所。派出所。诊疗所。指挥所。招待所。4.a)用于房屋:这所房子。b)用于学校等:一所医院。两所学校。5.姓。6.跟“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为人所笑。看问题片面,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7.用在做定语的主谓结构的动词前面,表示中心词是受事:我所认识的人。大家所提的意见。8.用在“是…的”中的名词、代词和动词之间,强调施事和动作的关系:全国的形势,是同志们所关心的。9.用在动词前面,跟动词构成体词结构:各尽所能。闻所未闻。 -
居
1.住:居民。分居。2.住的地方;住所:迁居。民居。故居。3.在(某种位置):居左。居首。4.当;任:居功。以专家自居。5.积蓄;存:居积。奇货可居。6.停留;固定:变动不居。岁月不居。7.用于某些商店的名称(多为饭馆):同和居。沙锅居。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