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长乐公主将出降,上以公主皇后所生,特爱之,敕有司资送倍于永嘉

1.求长乐公主将出降,上以公主皇后所生,特爱之,敕有司资送倍于永嘉

长乐公主就要出嫁了,皇上因为公主是皇后亲生的,特别宠爱她,(就)命令有关部门送几倍于(前朝)永嘉长公主(的嫁妆给她)。

魏征进谏说:“以前汉明帝要封皇子时,说:‘我的儿子怎么能和先帝的儿子相比?’命令只给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封地。如今送几倍于长公主的嫁妆给公主,恐怕和汉明帝的想法不一样吧!”皇上同意他的话,到后宫告诉皇后。

皇后感叹说:“臣妾多次听到陛下赞扬、器重魏征,不明白原因,今天看到他用礼数来抑制您长乐公主的宠爱,才知道他是(忠心于)国家社稷的大臣。臣妾(虽)与陛下结发为夫妻,(但还是)屈服于礼数,情义深重。

每当有话说必(先)看您的脸色,还不敢轻易的冒犯您的威严,何况人家臣子(关系)疏远,却能像这样直言,陛下不可以不听了。”(皇后)于是派人请来魏征,赏赐他四百匹丝绸、五百匹绢,并对他说:“(我)听说你很正直,今天看到了,所以给你赏赐。

你应该保持这份正直的品性,不要改变啊!”(有一次)皇上退朝后生气地说:(我)今天非杀了这个乡巴佬(不可)! 皇后问皇上(要杀)谁。皇上说“魏征每次(都)在朝堂上顶撞我!”皇后退下,(不一会)穿着(皇后的)朝服站在内庭,皇上很吃惊,问她原因。

皇后说;“我听说皇上圣明大臣正直,如今魏征(如此)正直,是因为陛下贤明的缘故啊。所以我在这里恭贺皇上。”

皇上才高兴。

2.长乐公主将出嫁,上以公主皇后所生

出自《资治通鉴》中《长孙皇后赞魏征》

应为 :

长乐公主将出降①,上以公主皇后所生,特爱之,敕有司资送倍于永嘉公主。魏征谏曰:“昔汉明帝欲封皇子,曰:‘我子岂得与先帝子比!’皆令半楚、淮阳②。今资送公主,倍于长主,得无异于明帝之意乎!”上然其言,入告皇后。后叹曰:“妾亟闻陛下称重魏征,不知其故,今观其引礼义以抑人主之情,乃知真社稷之臣也!妾与陛下结发为夫妇,曲承恩礼,每言必先候颜色,不敢轻犯威严;况以人臣之疏远,乃能抗言如是,陛下不可不从。”因请遣中使赍钱四百缗、绢四百匹以赐征,且语之曰:“闻公正直,乃今见之,故以相赏。公宜常秉此心,勿转移也。”上尝罢朝,怒曰:“会须杀此田舍翁。”后问为谁,上曰:“魏征每廷辱我。”后退,具朝服立于庭,上惊问其故,后曰:“妾闻主明臣直;今魏征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贺!”上乃悦。

[注]①出降:出嫁②楚、淮阳;汉代光武帝的儿子楚王、淮阳王

3.历史上长乐公主是谁的女儿,长乐公主怎么当年是怎么死

长乐公主(621年-643年),名丽质,唐太宗嫡长女。

因长孙皇后所生,唐太宗特别钟爱。贞观二年,诏封长乐郡公主。

贞观五年,唐太宗开始为长乐公主筹备嫁妆,诏令有司为其准备的嫁妆要加倍于太宗之妹永嘉长公主,魏征以汉明帝故事讽喻太宗做法严重逾制。贞观七年,长乐公主下嫁宗正少卿长孙冲,即齐国公长孙无忌的嫡长子。

后任秘书监、刑部尚书、兵部尚书。贞观十三年,太宗诏宗室群臣袭封刺史,诸臣进谏无效后,长孙无忌请儿媳长乐公主协助固请于太宗,后太宗诏停世封刺史。

贞观十七年八月十日,因病去世,享年二十三岁,陪葬昭陵。

长乐公主文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