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字组词 宪的词语

宪字的常见组词有:宪法、宪章、宪兵、制宪、宪政、立宪、违宪、君主立宪、宪令、五权宪法、灵宪、典宪、大宪、宪辟、总宪、宪府、抚宪、宪署、赋宪、恪守成宪、秋宪、谏宪、宪件、宪禁、宪罚、宪极、宪意、宪职、风宪官、宪秩,还可以根据词语的字数、字的位置、组词是否为成语来分类查看组词信息。

宪字的意思:xiàn 1.法令:宪令。2.宪法:立宪。违宪。宪章。3.姓。

  • 宪法 xiànfǎ 根本大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和原则的系统或总体,它决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并保证给予人民一定的权利和规定了人民应尽的义务辞典解释宪法  xiàn fǎ   ㄒㄧㄢˋ ㄈㄚˇ   在一国之内,规定国家体制、政府组织、人民权利义务的基本法,称为「宪法」。 法度。 《国语.晋语九》:「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也。」 宋.无名氏《梅妃传》:「设使调 和四海,烹饪鼎鼐,万乘自有宪法,贱妾何能较胜负也。」 [查看详情]

  • 宪章 xiànzhāng 典章制度辞典解释宪章  xiàn zhāng   ㄒㄧㄢˋ ㄓㄤ   法度典章。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诏策》:「诏赐邓禹,称司徒为尧,敕责侯霸,称黄钺一下:若斯之类,实乖宪章。」 《新唐书.卷九八.马周传.赞曰》:「由一介草茅言天下事,若素宦于朝,明习宪章者,非王佐才,畴以及兹?」 遵守法制。 《礼记.中庸》:「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查看详情]

  • 宪兵 xiànbīng 一支军队或某一级军事指挥机构内的组成部分,它在士兵和那些隶属于该部队的人员中间行使警察的职权,逮捕逃兵以及看管犯人辞典解释宪兵  xiàn bīng   ㄒㄧㄢˋ ㄅㄧㄥ   国军兵科之一。具有政治、战斗、警察诸性能,主掌军事警察,并依法令执行司法警察任务,以警卫领袖安全,维护军队安全,确保国家安全为使命。 [查看详情]

  • 制宪 zhìxiàn 制订或修改宪法制宪立法辞典解释制宪  zhì xiàn  ㄓˋ ㄒㄧㄢˋ   制定宪法。 如:「制宪国大代表」。[查看详情]

  • 宪政 xiànzhèng 指立宪政治辞典解释宪政  xiàn zhèng   ㄒㄧㄢˋ ㄓㄥˋ   称民主立宪的政治。 如:「宪政时期」。[查看详情]

  • 立宪 lìxiàn 君主国家制定宪法、实行议会制度的政体辞典解释立宪  lì xiàn   ㄌㄧˋ ㄒㄧㄢˋ   制定《宪法》。 如:「我国在经过重重困难之后才得以完成立宪,实行民主政治。」[查看详情]

  • 违犯国法。 辞典解释违宪  wéi xiàn   ㄨㄟˊ ㄒㄧㄢˋ   违反国法。 《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绳以法则伤恩,私以亲则违宪。」 法律上指违背宪法。凡民法、刑法、行政规章等有无抵触宪法之事项,均得声请司法院大法官会议解释之。 [查看详情]

  • 以宪法限制君主权力的政治制度。可分为议会制与二元制两种。辞典解释君主立宪  jūn zhǔ lì xiàn  ㄐㄩㄣ ㄓㄨˇ ㄌㄧˋ ㄒㄧㄢˋ   以君主为国家元首,而实际政治由首相所领导的内阁主持的政治制度。如英国、日本等。 [查看详情]

  • 宪令 xiànlìng 法令辞典解释宪令  xiàn lìng  ㄒㄧㄢˋ ㄌㄧㄥˋ   国家的法令。 《韩非子.定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 《史记.卷八四.屈原贾生传》:「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 [查看详情]

  • 五权宪法 Wǔquán Xiànfǎ 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体制 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辞典解释五权宪法  wǔ quán xiàn fǎ   ㄨˇ ㄑㄩㄢˊ ㄒㄧㄢˋ ㄈㄚˇ   中华民国现行宪法。采国父独创的五权分立,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各自独立,明文规定于宪法中,以五院组织中央政府,行使五种治权。以避免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 [查看详情]

  • 灵宪,算罔论 Língxiàn,Suànwǎnglùn 《灵宪》,历法书。《算罔论》,算术书[查看详情]

  • 典宪 diǎnxiàn 典章制度时国王骄奢,不遵典宪。——《后汉书·张衡传》[查看详情]

  • 大宪 dàxiàn 旧时府吏对上司的称呼联启禀赴各大宪。——《广州军务记》[查看详情]

  • 1.法纪。[查看详情]

  • 明清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御史台古称宪台,故称。[查看详情]

  • 1.御史台。[查看详情]

  • 下属对巡抚的尊称。[查看详情]

  • 1.犹宪衔。 2.犹宪台。指御史之类的衙门。[查看详情]

  • 颁布法令。赋,通"敷"。[查看详情]

  • 辞典解释恪守成宪  kè shǒu chéng xiàn  ㄎㄜˋ ㄕㄡˇ ㄔㄥˊ ㄒㄧㄢˋ   恭敬谨慎的遵循既有的法令。《元史.卷一三○.完泽传》:「元贞以来,朝廷恪守成宪,诏书屡下,散财发粟,不惜钜万。」也作「恪守成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