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 發
- 拼音
- [bān fā]
- 注音
- ㄅㄢ ㄈㄚ
- 繁体
- 颁发
- 是否常用
- 否
頒發的意思
词语解释
頒發
-
基本解释
颁发 bānfā
(1) [issue]∶公布;发布
颁发命令
(2) [award]∶授与
颁发奖状
颁发嘉奖令
辞典解释
颁发 bān fā ㄅㄢ ㄈㄚ颁布、发布。
《清史稿.卷一五七.邦交志五》:「其禁止米谷以及禁期内应运之漕米、军米数目,各告示均须由中国政府颁发,以期共见。」
如:「段考成绩揭晓,老师颁发奖品给成绩优良的学生。」近义词
颁布﹑发布﹑公布﹑宣布发给、授予。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或政府对人民发给钱谷或其他物品而言。
清.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二四一.户部.厘税》:「湖北省军兴以来,饷需支绌,请颁发部帖,劝商捐换,并咨取江苏抽厘章程,设局试办。」
《福惠全书.卷七.钱谷部.解给》:「盖非上司颁发,无号可稽。」英语 to issue, to promulgate, to award
德语 erlassen; bekanntgeben (V)
法语 promulguer, publier, accorder, décerner, conférer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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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
颁发是一个汉语词语,
拼音bān fā,
释义:1、公布、发布命令、指示、政策等。
2、发布、授予的意思。
頒發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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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
1.放射:“彈無虛發”、“百發百中”。2.生長、產生:“發芽”。唐•王維《相思詩》:“紅豆生南國,秋來發故枝。”3.開始、啟動:“發動”、“先發制人”、“一觸即發”。4.興起:“發跡”。《孟子•告子下》:“舜發於畎畝之中。”5.起程:“出發”。宋•柳永《雨霖鈴•寒蟬淒切詞》:“留戀處,蘭舟催發。”《聊齋志異•卷一•青鳳》:“一家皆移什物赴新居,而妾留守,明日即發。”6.啟發:“振聾發聵”。《論語•述而》:“不憤不啟,不悱不發。”7.現露。《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戰國策•魏策四》:“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8.送出、付出:“發放”、“發錢”、“散發傳單”。9.量詞:(1)計算槍、炮、子彈等數量的單位:“手槍裡還剩下四發子彈。”(2)計算槍、炮、子彈等發射數量的單位:“射炮十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