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 諭
- 拼音
- [lùn yù]
- 注音
- ㄌㄨㄣˋ ㄩˋ
- 繁体
- 论谕
- 是否常用
- 否
論諭的意思
词语解释
論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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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1.特指太平天国后期洪秀全之三子光王﹑四子明王之世子所发布的文告。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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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谕
lùn yù ㄌㄨㄣˋ ㄧㄩˋ
论谕(论谕)
特指 太平天囯 后期 洪秀全 之三子 光王 、四子 明王 之世子所发布的文告。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太平天囯·太平礼制八年》:“臣下奏称陈奏,谕称论谕。”
論諭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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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lùn]1.議論;分析和說明事理。2.衡量;評定。3.編次。4.研究。5.調查。6.推知。7.問,考慮。8.定罪。9.論告;彈劾。10.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11.敘說;說。12.言論;輿論。13.主張;學說;觀點。14.相貌。15.憑藉;倚仗。16.古代的一種氣球。是游戲、運動用具。17.文體的一種。即議論文。18.泛指文章。19.佛教解釋經義、論辯法相的書籍。梵名阿毗達摩,意為“對法”。同經、律合稱“三藏”。20.吐蕃大臣的稱號。又稱論逋。例由貴族擔任。後西藏仍沿用此稱。\\v。21.姓。[lún]1.《論語》的簡稱。2.用在大數目前,表示約數。3.同“掄”。選擇;選拔。4.同“掄”。用力揮動。5.同“倫”。事物的條理、秩序。6.同“倫”。類。7.同“倫”。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