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 不 責 衆
- 拼音
- [fá bú zé zhōng]
- 注音
- 繁体
- 罚不责众
- 是否常用
- 否
罰不責衆的意思
词语解释
罰不責衆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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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罚:惩罚;责:责罚;众:多数人。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采取惩罚的办法去处理了。
【出处】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四回:“况罚不责众,如果主意都不承旨,谅那世主亦难遽将群芳尽废。”
罰不責衆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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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bù]1.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他副词前面表示否定:不去。不能。不多。不经济。不一定。不很好。2.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素前面,构成形容词:不法。不规则。3.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答话的意思跟问题相反):他知道吗?——不,他不知道。4.用在句末表示疑问,跟反复问句的作用相等:他现在身体好不?5.用在动补结构中间,表示不可能达到某种结果:拿不动。做不好。装不下。看不出。6.“不”字的前后叠用相同的词,表示不在乎或不相干(常在前边加“什么”):什么累不累的,有工作就得做。什么钱不钱的,你喜欢就拿去。7.跟“就”搭用,表示选择:晚上他不是看书,就是写文章。8.a)在去声字前面,“不”字读阳平声,如“不会”、“不是”。b)动词“有”的否定式是“没有”,不是“不有”。[fǒu]相当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