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 徽 律
- 拼音
- [yǒng huī lǜ]
- 注音
- ㄩㄥˇ ㄏㄨㄟ ㄌㄩˋ
- 繁体
- 是否常用
- 否
永徽律的意思
词语解释
永徽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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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计十二篇,五百条。全文保存于《唐律疏议》。它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典型的封建法典。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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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徽律
永徽律是唐高宗永徽二年(公元651年)颁行的法典。永徽初,长孙无忌、李勋、于志宁等根据《贞观律》撰成,计12篇,500条。内容基本与《贞观律》相同。唐统治者为了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使执法官吏懂得每一条文的精确含义,发挥法律的效能,永徽三年,又诏长孙无忌等人撰写《疏议》,对《永徽律》逐条逐句进行解释。永徽四年撰成奏上,共30卷,附于律文之后,同时颁行,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律与疏合在一起,称《永徽律疏》,后世称《唐律疏议》。是唐律发展到完备阶段的标志,也是宋、元、明、清、各代制定和解释法律的蓝本。对越南、日本等国的封建法律也有很大影响。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备的封建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