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 拼音
- [mín zhèng]
- 注音
- ㄇㄧㄣˊ ㄓㄥˋ
- 繁体
- 是否常用
- 是
民政的意思
词语解释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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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民政 mínzhèng
[civil administration]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辞典解释
民政 mín zhèng ㄇㄧㄣˊ ㄓㄥˋ地方人民的政事。
《宋史.卷八.真宗本纪三》:「戊申,禁内臣出使预民政。」英语 civil administration
德语 Zivilverwaltung (S)
法语 affaires civiles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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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民政的单字解释
【民政】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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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富国富民政策,是最大的群众观点,不领导群众勤劳致富,是最没有群众观点的。什么怕失控、失灵呀,根本的问题是有些同志,就是抓住瞎指挥权不放,或者是抓住谋私的权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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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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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朝代都不应采取贱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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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存在的时间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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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整治黄、淮,兴修水利,为民除害,深受群众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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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决议,兴建了这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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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留下的是一个贫穷落后,百孔千疮的烂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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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开辟了人民政权的道路,因此也就学会了治国安民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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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为白毛女报仇雪恨,枪毙了黄世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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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政策,加上风调雨顺,这里的千家万户都富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