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 都 县
- 拼音
- [chāng dōu xiàn]
- 注音
- ㄔㄤ ㄉㄡ ㄒㄧㄢˋ
- 繁体
- 昌都縣
- 是否常用
- 否
昌都县的意思
词语解释
昌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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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在西藏自治区东部,邻接青海省,澜沧江上游扎曲与昂曲在境内汇合,川藏公路经过境内。旧名“察木多”,为西藏东部地区的重要城镇。人口75万(1993年)。古迹有绛巴林(昌都寺)、卡若遗址。辞典解释
昌都县 chāng dū xiàn ㄔㄤ ㄉㄨ ㄒㄧㄢˋ县名。位于西康省北部澜沧江源杂楚河与鄂穆楚河会合处,因境内左有昌河,右有都河,故称为「昌都县」。地当滇、蜀、青、藏四省的孔道,为我国西陲重镇。经济以农业为主,兼有牧业。森林茂密,多珍奇野兽,产虫草、贝母等药材,并输出鹿角、麝香、兽皮、金、银等。
网络解释
昌都县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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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
1.兴旺;兴盛:昌盛。昌明。2.正当(dàng);美好:昌言。3.姓。 -
都
[dōu]1.表示总括,除疑问句外,所总括的成分放在“都”前:全家都搞文艺工作。他无论干什么都很带劲儿。2.跟“是”字合用,说明理由:都是你磨蹭,要不我也不会迟到。都是昨天这场雨,害得我们耽误了一天工。3.表示“甚至”:你待我比亲姐姐都好。今天一点儿都不冷。一动都不动。4.表示“已经”:饭都凉了,快吃吧。[dū]1.首都:建都。2.大城市,也指以盛产某种东西而闻名的城市:都市。通都大邑。瓷都。煤都。3.旧时某些地区县与乡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