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ā shū

拼音
[jiā shū lǜ]
注音
ㄐㄧㄚ ㄕㄨ ㄌㄩˋ
繁体
挾書律
是否常用

挟书律的意思

词语解释

挟书律jiā shū lǜ

  1. 基本解释

    秦始皇三十四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禁止儒生以古非今,颁布民间有私藏《诗》《书》和百家书籍者族诛的法令。

    辞典解释

    挟书律  xié shū lǜ  ㄒㄧㄝˊ ㄕㄨ ㄌㄩˋ  

    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禁止儒生以古非今,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而私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的法令。《汉书.卷二.惠帝纪》:「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唐.颜师古.注:「张晏曰:『秦律敢有挟书者族。』」也作「挟书令」。

网络解释

  1. 挟书律

    “挟书律"是秦始皇在进行焚书时实行的一项法令:“敢有挟书者族”,即对收藏违禁书籍的人处以灭族的酷刑。“挟书律”和“焚书令”,都与欣赏和实践法家专制思想有关。西汉王朝初期,制度基本上是继承秦朝,"挟书律"也不例外。

挟书律的单字解释

  • [jiā]同“”(jiā)[xié]心里怀着(怨恨等):挟嫌。挟恨。挟仇陷害。
  • 1.写字;记录;书写:书法。大书特书。振笔直书。2.字体:楷书。隶书。3.装订成册的著作:一本书。一部书。一套书。丛书。新书。古书。书店。4.书信:家书。书札。5.文件:证书。保证书。说明书。挑战书。白皮书。6.姓。
  • 1.法律;规则:定律。规律。纪律。2.我国古代审定乐音高低的标准,把乐音分为六律和六吕,合称十二律。3.旧诗的一种体裁:五律。七律。排律。参看〖律诗〗。4.约束:律己。律人。自律。5.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