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 刑
- 拼音
- [zòng xíng]
- 注音
- ㄗㄨㄥˋ ㄒㄧㄥˊ
- 繁体
- 从刑
- 是否常用
- 否
從刑的意思
词语解释
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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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即“附加刑”(270页)。辞典解释
从刑 zòng xíng ㄗㄨㄥˋ ㄒㄧㄥˊ附随于主刑的刑罚。如褫夺公权、没收。
也称为「附加刑」。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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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
从刑即“附加刑”,“主刑”的对称。法院判处刑罚时在主刑之外附加使用的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從刑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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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cóng]1.跟隨:“跟從”。《論語•公冶長》:“道不行,乘桴浮于海,從我者其由與?”2.依順:“從命”、“服從”。《禮記•樂記》:“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3.參予:“從事”、“從政”。4.採取:“從寬處理”。5.向來:“他從未遲到過!”6.自、由。《孟子•離婁下》:“施施從外來。”唐•杜甫《月夜憶舍弟詩》:“露從今夜白,月是故鄉明。”[zòng]1.隨侍的人:“侍從”、“僕從”。2.堂房親屬中比至親稍疏的:“從兄弟”、“從伯叔”。3.附屬的、次要的:“從犯”、“從吏”。《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前世職次皆無從品,魏氏始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