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辦 公 事
- 拼音
- [gàn bàn gōng shì]
- 注音
- ㄍㄢˋ ㄅㄢˋ ㄍㄨㄥ ㄕˋ
- 繁体
- 干办公事
- 是否常用
- 否
幹辦公事的意思
词语解释
幹辦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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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见"干办"。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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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办公事
南宋军事职官名称。简称干办官。“干办”原作“勾当”,避高宗赵构名讳改。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镇抚使、招讨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坑治、都大提举茶马、提举茶盐、主管殿前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马军司公事、主管侍卫亲军司公事等的属官。
幹辦公事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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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1.属于国家或集体的(跟“私”相对):公款。公物。公事公办。2.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公分母。公议。公约。3.属于国际间的:公海。公制。公历。4.使公开:公布。公之于世。5.公平;公正:公买公卖。大公无私。秉公办理。6.公事;公务:办公。公余。因公出差。7.姓。8.封建五等爵位的第一等:公爵。公侯。王公大臣。9.对上了年纪的男子的尊称:诸公。张公。10.丈夫的父亲;公公:公婆。11.属性词。(禽兽)雄性的(跟“母”相对):公羊。这只小鸡是公的。 -
事
1.事情:国事。公事。2.事故:出事。平安无事。3.职业:谋事。4.关系;责任:回去吧,没有你的事了。5.从事:大事宣传。6.侍奉;伺候:事亲。不事王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