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易 法
- 拼音
- [shì yì fǎ]
- 注音
- ㄕˋ ㄧˋ ㄈㄚˇ
- 繁体
- 是否常用
- 否
市易法的意思
词语解释
市易法
-
基本解释
宋·王安石新法之一。
网络解释
-
市易法
市易法(shì yì fǎ),宋王安石新法之一。宋神宗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于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由于守旧派的反对,市易法于元丰八年(1085年)后陆续废除。
市易法的单字解释
-
市
1.做买卖的地方:开市。上市。2.城市:市区。市容。3.行政区划单位。在中国有中央直辖市、省(或自治区)辖市等。4.属于市制的(度量衡单位):市尺。5.买:市贱鬻贵。 -
易
1.做起来不费事的;容易(跟“难”相对):简易。轻易。易如反掌。显而易见。得来不易。2.平和:平易近人。3.轻视。4.改变;变换:变易。易名。移风易俗。不易之论。5.交换:贸易。交易。易货协定。以物易物。6.姓。 -
法
1.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的总称,包括法律、法令、条例、命令、决定等:合法。犯法。变法。军法。婚姻法。绳之以法。依法治国。2.方法;方式:办法。用法。土法。加法。这件事没法儿办。3.标准;模范;可以仿效的:法帖。法书。取法乎上。4.仿效;效法:师法。法其遗志。5.佛教的道理:佛法。现身说法。6.法术:作法。斗(dòu)法。7.姓。8.指法国:法语。法文。9.法拉的简称。一个电容器,充以1库电量时,电势升高1伏,电容就是1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