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 留 權
- 拼音
- [jū liú quán]
- 注音
- ㄐㄩ ㄌㄧㄡˊ ㄑㄩㄢˊ
- 繁体
- 居留权
- 是否常用
- 否
居留權的意思
词语解释
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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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一国政府根据本国法律规定给予外国人的在本国居留的权利。辞典解释
居留权 jū liú quán ㄐㄩ ㄌㄧㄡˊ ㄑㄩㄢˊ政府依据本国法律的规定,给与外籍人士在辖地居留的权利。
英语 right of abode (law)
德语 Aufenthaltsrecht (S, Rechtsw)
法语 droit de séjour, droit de s'établir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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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权
居留权是指一国政府根据本国法律规定给予外国人的本国居留的权利。
居留權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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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
1.住:居民。分居。2.住的地方;住所:迁居。民居。故居。3.在(某种位置):居左。居首。4.当;任:居功。以专家自居。5.积蓄;存:居积。奇货可居。6.停留;固定:变动不居。岁月不居。7.用于某些商店的名称(多为饭馆):同和居。沙锅居。8.姓。 -
留
1.停止在某一个处所或地位上不动;不离去:留校。留任。他留在农村工作了。2.留学:留洋。留英。3.使留;不使离去:挽留。拘留。留客人吃饭。4.注意力放在某方面:留心。留神。5.保留:自留地。留底稿。留胡子。鸡犬不留。6.接受;收下:礼物先留下来。书店送来的碑帖我留了三本。7.遗留:旅客留言簿。祖先留给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8.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