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 廉 银
- 拼音
- [yǎng lián yín]
- 注音
- ㄧㄤˇ ㄌㄧㄢˊ ㄧㄣˊ
- 繁体
- 養廉銀
- 是否常用
- 否
养廉银的意思
词语解释
养廉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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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清制,官吏于常俸之外,规定按职务等级每年另给银钱,曰“养廉银”。文职始于雍正五年,武职始于乾隆四十年。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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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廉银
养廉银,为清朝特有的官员之薪给制度。创建自1723年的该薪给制度,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情事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养廉银的来源来自地方火耗或税赋,因此视各地富庶与否,养廉银数额均有不同。一般来说,养廉银通常为薪水的10倍到100倍。例如,台湾巡抚刘铭传的年薪为155两,养廉银则达一万两。而台湾总兵年俸67两,军事加给144两,而养廉银则为150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