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 签
- 拼音
- [diǎn qiān]
- 注音
- ㄉㄧㄢˇ ㄑㄧㄢ
- 繁体
- 典籤
- 是否常用
- 否
典签的意思
词语解释
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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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官名。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南朝宋齐时朝廷常派以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权力甚大。梁以后渐废。隋唐诸王府亦设典签﹐但仅掌文书。宋以后废除。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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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签
又称主帅﹑典签帅或签帅。当时府州部内论事,皆用签。前叙所论事,后书某官某签,府州皆置典签掌管。本为处理文书的小吏,权力不大。刘宋中叶以后,多以幼小皇子出任方镇,君主用寒人出身的亲近左右充当典签,代替诸王批阅公事,甚至照管诸王的饮食起居,职位虽低,权力渐重。
典签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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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
1.标准;法则:典范。典章。2.典范性书籍:词典。引经据典。3.典故:用典。出典。4.典礼:盛典。大典。5.主持;主管:典试。典狱。6.姓。7.一方把土地、房屋等押给另一方使用,换取一笔钱,不付利息,议定年限,到期还款,收回原物。 -
签
1.为了表示负责而在文件、单据上亲自写上姓名或画上记号:签发。签押。请你签个字。2.用比较简单的文字提出要点或意见:签呈。领导在报告上签了意见。3.上面刻着文字符号用于占卜或赌博、比赛等的细长小竹片或小细棍:抽签儿。求签(迷信)。4.作为标志用的小条儿:标签儿。书签儿。在书套上贴一个浮签儿。5.竹子或木材削成的有尖儿的小细棍:牙签儿。6.粗粗地缝合:签上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