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 稅 法
- 拼音
- [liǎng shuì fǎ]
- 注音
- 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
- 繁体
- 两税法
- 是否常用
- 否
兩稅法的意思
词语解释
兩稅法
-
基本解释
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辞典解释
两税法 liǎng shuì fǎ ㄌㄧㄤˇ ㄕㄨㄟˋ ㄈㄚˇ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网络解释
-
两税法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