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ān pàn

拼音
[qiān pàn]
注音
ㄑㄧㄢ ㄆㄢˋ
繁体
僉判
是否常用

佥判的意思

词语解释

佥判qiān pàn

  1. 基本解释

    1.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宋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2.指做佥判官。 3.签名并作判词。

网络解释

  1. 佥判

    词语信息
    qiān pàn ㄑㄧㄢ ㄆㄢˋ
    佥判
    词语解释
    (1).即签判。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为 宋 代各州幕职,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三:“ 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 张子韶 为佥判。”《警世通言·拗相公饮恨半山堂》:“﹝ 王安石 ﹞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转任 扬州 佥判。”
    (2).指做佥判官。 明 汪廷讷 《狮吼记·访友》:“下官佥判 凤翔 三年,蒙恩召直史馆。”
    (3).签名并作判词。 明 袁宏道 《与倪崧山》:“大约手疲於佥判,眼疲於簿领。”

佥判的单字解释

  • 1.文言副词。都。2.众人的:甚副~望。
  • 1.分开;分辨:判别。判断。判明。2.明显(有区别):新旧社会判然不同。前后判若两人。3.评定:裁判。评判。判卷子。4.判决:审判。判案。公判。判了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