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 兵
- 拼音
- [xiāng bīng]
- 注音
- ㄒㄧㄤ ㄅㄧㄥ
- 繁体
- 鄉兵
- 是否常用
- 否
乡兵的意思
词语解释
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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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古代地方武装。始于西魏﹑北周,由大都督或仪同统领,居于本乡。其后历代有之。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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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兵
乡兵也称民兵,由居民自动组织或政府组成的不脱产的武装力量,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担负修城、运粮、捕 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各地乡兵名目很多,编制亦不统一,或按指挥、都,或按甲、队,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编成,最多之时, 陕西、河北、河东谙路总数达42万余人。
中国古代的地方民兵制度,在乡间的民兵,亦称团练。孙鼎臣据《周礼》:“今之团练乡兵,其遗意也”,“无比闾族党则伍两卒旅为乌合之兵;无保甲则乡兵为乌合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