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科 謫
- 拼音
- [qī kē zhé]
- 注音
- 繁体
- 七科谪
- 是否常用
- 否
七科謫的意思
词语解释
七科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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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释
见“七科适 ”。
网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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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科谪
七科谪是秦汉时颁行的旨在实现抑商和加强边防双重目的的法令。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贾人,治狱吏不直者,诸尝逋亡人,赘婿,尝有市籍者,大父母(祖父母) 或父母尝有市籍者等7种人谪发远征或戍边。汉武帝颁布七科谪的范围是: 吏有罪,亡命,赘婿,贾人,故有市籍,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七科中有四科是商人及其子孙。商人与有罪者、贱民(赘婿的社会地位近奴隶) 同列,足见抑商之严厉。
七科謫的单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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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1.六加一后所得的数目。见〖数字〗。2.旧时人死后每隔七天祭奠一次,直到第四十九天为止,共分七个“七”。3.姓。 -
科
1.学术或业务的类别:科目。文科。理科。专科。牙科。妇科。2.机关组织系统中按业务划分的单位(级别比处低,比股高):秘书科。财务科。总务处下面分三个科。3.科举考试,也指科举考试的科目:科场。登科。开科取士。4.科班:坐科。出科。5.生物学中把同一目的生物按照彼此相似的特征分为若干群,每一群叫一科,如松柏目分为松科、杉科、柏科等,鸡形目分为雉科、松鸡科等。科以下为属。6.姓。7.法律条文:金科玉律。作奸犯科。8.判定(刑罚):科刑。科罪。科以罚金。9.古典戏曲剧本中,指示角色表演动作时的用语,如笑科、饮酒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