趾:脚;颅:头。方趾圆头;原指人的脚和头;代指人类。
脚大鞋小,切断脚趾去适应鞋子的大小。比喻勉强凑合或无原则的迁就
旧时用于贺人生子。
见“削足适履”。
同“圆首方足”。
方脚圆头。指人类。
因为鞋小脚大,就把脚削去一块来凑和鞋的大小。比喻不合理的牵就凑合或不顾具体条件,生搬硬套。
鞋小脚大,把脚削去一块来凑和鞋的大小。比喻不合实际,勉强迁就,生搬硬套。
走路时脚抬得很高;神气十足。形容得意忘形的样子。
见“趾踵相接”。
谓脚迹相连。形容人数众多,接连不断。
形容人数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