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举:提出。指举例以阐明要点。说明全书通例
发凡:提示全书的通例。指说明全书要旨,拟定编写体例。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
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表示不能达到目的。
例:先例。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
指全部如此,没有例外
发凡:揭示全书的通例。指分类举例,说明全书的体例。
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
按照贯例应处理的公事;比喻走形式。
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
前例:以前的事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
例:先例。下一次不能以这次为例子照样做。指只通融或宽恕这一次;以后不允许再做。
有成例可以援引。
许多像这样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