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志·魏志·袁绍传》:“扞绍呴遂勒兵捕诸阉人,无少长皆杀之,或有无须而误死者。”后以“无须之祸”谓无辜受累而遭祸。
秦二世二年七月,丞相李斯因遭奸人诬陷,论腰斩咸阳市。临刑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事见《史记·李斯列传》。后以“东门黄犬”作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
比喻近者反能免遭祸殃。因弩箭射远不射近,故有此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