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明火执仗”。
无明火:怒火。形容发怒
解释】:形容公开抢劫或肆无忌惮地干坏事。同“明火执仗”。
明:用为动词;点明;执:拿着;仗:兵器。点着火把;拿着兵器。形容公开劫掠;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
点着火把,拿着武器。原指公开抢劫。后比喻公开地、毫不隐藏地干坏事。
无明:佛教中指“痴”或“愚昧”。指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