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舍弃;逐:追求。古指丢弃农桑从事工商等其它事业。现比喻不抓根本环节,而只在枝节问题上下功夫。
见“逐末舍本”。
弃:抛弃;逐:驱赶。抛弃子女赶走妻子。形容百姓生活困苦,妻离子散
追求近的,舍弃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