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出手”原是戏剧表演的术语;指以一个主要人物为中心;同时与几个人对打;互相投掷、接踢武器的武打场面。现多形容野蛮地逞凶打人或互相争斗殴打(大:表示程度、规模之甚)。
刀的闪光;剑的投影。表示拿刀持剑的人将要动手;显出杀气腾腾的样子。现用于坏人就要行凶;干坏事。也形容激烈斗争的场面。
利用他人的财物作人情或装饰场面。
震:震动。震动了天地。形容声音或声势极大。有时形容事件、场面令人惊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