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打出手”原是戏剧表演的术语;指以一个主要人物为中心;同时与几个人对打;互相投掷、接踢武器的武打场面。现多形容野蛮地逞凶打人或互相争斗殴打(大:表示程度、规模之甚)。
指具有独到的眼光和手法。
亦作“出内之吝”。舍不得拿出去,出手小气。
卢:古时樗蒲戏一掷五子皆黑,为最胜采。比喻一下子就取得胜利。
由于不像样、不中看或经不起挑剔而不好意思亮出来
伸出拳头,露出手臂。一种粗野蛮横的姿态。
划拳行酒令。形容宴饮欢畅。猜拳:饮酒时两人同时伸出手指并说一数,如数与两人伸出手指的总数相符为胜,输者罚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