簿:文状、起诉书之类;对簿:受审问;公堂:旧指官吏审理案件的地方。在法庭上受审问。
唐代御史有台院、殿院、察院之分,由台院一名年资最高者主杂事,谓之“杂端”;凡公堂会食,都不谈笑,如杂端先笑,则三院之人随之大笑,谓之“烘堂”。见唐赵璘《因话录·征》。后因以“烘堂大笑”形容满屋的人同时大笑。
比喻言行直截了当,不绕弯子。
指在公堂台阶下受审的犯人;泛指在押的囚犯或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