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社之谋
成语拼音: [cáo shè zhī móu]
成语解释: 《左传·哀公七年》:“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社:曹之国社。后进以“曹社之谋”指灭亡他人国家的阴谋。北周·庚信《哀江南赋》:“鬼同曹社之谋,人有秦庭之哭。”
成语出处: 《左传·哀公七年》:“初,曹人或梦众君子立于社宫,而谋亡曹。”
成语例句: 鬼同曹社之谋,人有秦庭之哭。★北周·庚信《哀江南赋》
是否常用:
成语词性: 作宾语;指灭亡别国的阴谋
繁体字形: 曹社之謀
英文翻译: Cao's plan
成语接龙: “曹社之谋”成语接龙
曹社之谋的意思
曹:1.等,辈:尔曹(你们)。吾曹。2.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曹(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3.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4.姓。 社:1.某些集体组织:诗社。报社。通讯社。合作社。集会结社。2.某些服务性单位:茶社。旅社。旅行社。3.古代把土神和祭土神的地方、日子和祭礼都叫社:春社。秋社。社日。社稷。4.姓。 之:1.往:由京之沪。君将何之?2.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限于做宾语):求之不得。取之不尽。操之过急。言之成理。取而代之。有过之无不及。反其道而行之。3.人称代词。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不觉手之舞之,足之蹈之。4.指示代词。这;那:之二虫。之子于钓。5.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a)表示领属关系:赤子之心。钟鼓之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b)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光荣之家。无价之宝。缓兵之计。千里之外。意料之中。十分之九。6.用在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它的独立性,使变成偏正结构:中国之大。战斗之激烈。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如因势利导,则如水之就下,极为自然。 谋:1.主意;计谋;计策:阴谋。足智多谋。2.图谋;谋求:谋生。谋害。为人类谋福利。3.商议:不谋而合。4.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