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刑致刑
以刑致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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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用;拿:以少胜多。晓之以理。赠以鲜花。2.依;按照:以次。以音序排列。3.因:何以知之?。不以人废言。4.表示目的:以广视听。以待时机。5.于;在(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以1949年10月1日宣告成立。6.跟“而”相同:城高以厚,地广以深。7.姓。8.用在单纯的方位词前,组成合成的方位词或方位结构,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以前。以上。三日以后。县级以上。长江以南。五千以内。二十岁以下。 刑:1.刑罚:徒刑。死刑。2.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用刑。刑讯。3.古又同“型”。 致:1.给予;向对方表示(礼节、情意等):致函。致电。致欢迎词。向大会致热烈的祝贺。2.集中(力量、意志等)于某个方面:致力。专心致志。3.达到;实现:致富。学以致用。4.招致;引起:致病。致癌。致残。5.以致:致使。由于粗心大意,致将地址写错。6.姓。7.情趣:兴致。景致。别致。有致。毫无二致。8.精密;精细:细致。精致。工致。 刑:1.刑罚:徒刑。死刑。2.指对犯罪嫌疑人的体罚:用刑。刑讯。3.古又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