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子的诗词(352首)

  • 原夫箫干之所生兮,于江南之丘墟。
    洞条畅而罕节兮,标敷纷以扶疏。
    徒观其旁山侧兮,则岖嵚岿崎,倚巇迤,诚可悲乎其不安也。
    弥望傥莽,联延旷荡,又足乐乎其敞闲也。

  • 总序
    盖诗有六义焉,其二曰赋。
    杨雄曰:“诗人之赋丽以则。
    ”班固曰:“赋者,古诗之流也。

  • 其一
    有鸟西南飞,熠熠似苍鹰。
    朝发天北隅,暮闻日南陵。
    欲寄一言去,托之笺彩缯。

  • 潇洒云中鹤,容与水边鸥。
    缑山仙客,飘然曾约此中留。
    更有骑鲸公子,相与翱翔八极,凛凛气横秋。
    明月楼头宴,樽俎好诗流。

  • 侧按《稼轩词》。
    近腊景和,故山可过,足下听余述。
    便自往山中,憩精蓝,与僧饭讫。
    北涉灞川,明月华映郭,夜登华子冈头立。

  • 杏花春晚散馀芳、着处萦帘穿箔。
    唤起幽人明月夜,步月褰衣行乐。
    置酒花前,清香争发,雪挽长条落。
    山城薄酒,共君一笑同酌。

  • 华裾织翡翠,金辔闹珑E8AE。
    宝蹄轻稳,香尘满地骤隆隆。
    云是东京才子,名擅文章钜伯,一世独推雄。
    高盖拥宾从,下马气如虹。

  • 士籍令行,伯仲分明,逐一排连。
    问子孙何习,父兄何业,明经词赋,右具如前。
    最是中间,娶妻某氏,试问于妻何与焉。
    乡保举,那当著押,开口论钱。

  •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
    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
    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
    ”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

  • 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
    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
    惟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与亮友善,谓为信然。
    时先主屯新野。

  • 上篇
    秦孝公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
    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
    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
    水宿淹晨暮,阴霞屡兴没。
    周览倦瀛壖,况乃陵穷发。
    川后时安流,天吴静不发。

  • 司马错与张仪争论于秦惠王前,司马错欲伐蜀,张仪曰:“不如伐韩。
    ”王曰:“请闻其说。
    ”对曰:“亲魏善楚,下兵三川,塞轘辕、缑氏之口,当屯留之道,魏绝南阳,楚临南郑,秦攻新城宜阳,以临二周之郊,诛周主之罪,侵楚魏之地。
    周自知不救,九鼎宝器必出。

  • 齐宣王见颜斶,曰:“斶前!”斶亦曰:“王前!”宣王不说。
    左右曰:“王,人君也。
    斶,人臣也。
    王曰‘斶前’,亦曰‘王前’,可乎?”斶对曰:“夫斶前为慕势,王前为趋士。

  • 夫学者载籍极博。
    尤考信于六艺。
    《诗》、《书》虽缺,然虞、夏之文可知也。
    尧将逊位,让于虞舜,舜、禹之间,岳牧咸荐,乃试之于位,典职数十年,功用既兴,然后授政。

  • 韩子曰:“儒以文乱法,而侠以武犯禁。
    ”二者皆讥,而学士多称于世云。
    至如以术取宰相、卿、大夫,辅翼其世主,功名俱著于《春秋》,固无可言者。
    及若季次、原宪,闾巷人也,读书怀独行君子之德,义不苟合当世,当世亦笑之。

  • 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
    ”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
    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 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

  •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 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由是而之焉之谓道,足乎己无待于外之谓德。
    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
    故道有君子小人,而德有凶有吉。
    老子之小仁义,非毁之也,其见者小也。

  •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