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求异的诗词(578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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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家七叶钟阳九,澒洞风埃昏九有。
南国潢池正弄兵,北沽门户仍飞牡。
仓皇万乘向金微,一去宫车不复归。
提挈嗣皇绥旧服,万几从此出宫闱。 -
君子之学必好问。
问与学,相辅而行者也。
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
理明矣,而或不达于事;识其大矣,而或不知其细,舍问,其奚决焉?贤于己者,问焉以破其疑,所谓“就有道而正”也。 -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
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
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
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
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
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
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
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
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稍迁至栘中厩监。
时汉连伐胡,数通使相窥观。
匈奴留汉使郭吉、路充国等前后十余辈,匈奴使来,汉亦留之以相当。
天汉元年,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 -
汉宫美女多如云,中有一人字昭君。
天生倾国倾城色,玉质孤高卓不群。
来至掖庭已有年,愁听宫漏独成眠。
可怜绝色等闲弃,汉帝不分媸与妍。 -
异乡青嶂外,故里白云边。
北极悬双眼,中秋度四年。
灯前横一剑,江浒宿孤船。
玉露漙漙忌,金波炯炯然。 -
公薨之月,子产相郑伯以如晋,晋侯以我丧故,未之见也。
子产使尽坏其馆之垣,而纳车马焉。
士文伯让之,曰:“敝邑以政刑之不修,寇盗充斥,无若诸侯之属辱在寡君者何,是以令吏人完客所馆,高其闬 闳,厚其墙垣,以无忧客使。
今吾子坏之,虽从者能戒,其若异客何?以敝邑之为盟主,缮完葺墙,以待宾客。 -
赵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
赵氏求救于齐,齐曰:“必以长安君为质,兵乃出。
”太后不肯,大臣强谏。
太后明谓左右:“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 -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邳豹、公孙支于晋。
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
夫学者载籍极博。
尤考信于六艺。
《诗》、《书》虽缺,然虞、夏之文可知也。
尧将逊位,让于虞舜,舜、禹之间,岳牧咸荐,乃试之于位,典职数十年,功用既兴,然后授政。 -
太史公牛马走司马迁,再拜言。
少卿足下:曩者辱赐书,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意气勤勤恳恳。
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仆非敢如此也。
仆虽罢驽,亦尝侧闻长者之遗风矣。 -
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太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
进言者皆曰天下已安已治矣,臣独以为未也。
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皆非事实知治乱之体者也。
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本末舛逆,首尾衡决,国制抢攘,非甚有纪,胡可谓治!陛下何不一令臣得熟数之于前,因陈治安之策,试详择焉!夫射猎之娱,与安危之机孰急?使为治劳智虑,苦身体,乏钟鼓之乐,勿为可也。 -
汉昭帝逝世,昌邑王刘贺被废黜,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
路温舒呈上奏书,奏书说: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
其辞曰:“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
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 -
二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谨再拜言相公阁下:向上书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
恐惧不敢逃遁,不知所为,乃复敢自纳于不测之诛,以求毕其说,而请命于左右。
愈闻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呼而望之也。
将有介于其侧者,虽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 -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
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
将为穹谷嵁岩渊池于郊邑之中,则必辇山石,沟涧壑,陵绝险阻,疲极人力,乃可以有为也。
然而求天作地生之状,咸无得焉。
逸其人,因其地,全其天,昔之所难,今于是乎在。
永州实惟九疑之麓。 -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