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经随传卷三 离
离:利贞,亨(1)。畜牝牛,吉(2)。
(1)离之为卦,以柔为正,故必贞而后乃亨,故曰“利贞亨”也。 (2)柔处于内而履正中,牝之善也。外强而内顺,牛之善也。离之为体,以柔顺为主者也。故不可以畜刚猛之物,而“吉”於“畜牝牛”也。
《彖》曰:离,丽也(1)。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2)。 (1)丽犹著也。各得所著之宜。 (2)柔著于中正,乃得通也。柔通之吉,极於“畜牝牛”,不能及刚猛也。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1)。
(1)“继”谓不绝也,明照相继,不绝旷也。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1)。
《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1)“错然”者,警慎之貌也。处离之始,将进而盛,未在既济,故宜慎其所履,以敬为务,辟其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1)。
《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1)居中得位,以柔处柔,履文明之盛而得其中,故曰“黄离元吉”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1)。
《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1)嗟,忧叹之辞也。处下离之终,明在将没,故曰“日昃之离”也。明在将终,若不委之於人,养志无为,则至於耋老有嗟,凶矣,故曰“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1)。
《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1)处於明道始变之际,昏而始晓,没而始出,故曰“突如其来如”。其明始进,其炎始盛,故曰“焚如”。逼近至尊,履非其位,欲进其盛,以炎其上,命必不终,故曰“死如”。违“离之义,无应无承,无所不容,故曰“弃如”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1)。
《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1)履非其位,不胜所履。以柔乘刚,不能制下,下刚而进,将来害已,忧伤之深,至于沱嗟也。然所丽在尊,四为逆首,忧伤至深,众之所助,故乃沱嗟而获吉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匪其丑,无咎(1)。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1)“离”,丽也,各得安其所丽谓之“离”。处离之极,离道已成,则除其非类以去民害,“王用出征”之时也。故必“有嘉折首,获匪其丑”,乃得“无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