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事日志》 1917──中华民国六年丁巳
1﹐1(一二,八)
(1)以淞沪护军使第四师师长杨善德代吕公望为浙江督军,齐耀珊为浙江省长。 (2)以范源廉兼署內务总长。
(3)黎元洪派礼官向清帝溥仪贺年。
(4)胡適在【新青年】杂誌发表【文学改革芻议】,主白话体(2﹐1陈独秀发表【文学革命论】) 。
1﹐2(一二,九)
(1)四川省长戴戡到任(以督军罗佩金及川人熊克武、黄復生等反对,在重庆就职)。
(2)四川德阳县城被劫。 1﹐3(一二,一0)美公使芮恩施向日公使林权助函询中日南满铁路借款事(1﹐20林权助函覆,除四郑路外,无其他借款)。 1﹐4(一二,一一)
(1)蔡元培就北京大学校长职。
(2)安徽省长倪嗣冲及靳云鹏、徐树錚、吴光新、曾毓雋、丁士源与北方各省代表到南京,为冯国璋祝寿。 1﹐5(一二,一二)日使林权助致文外长伍廷芳,坚持於满蒙要地派驻警官,否则自由实行。
1﹐6(一二,一三)
(1)梁启超自上海到北京(商宪法、內阁及外交问题,过南京、徐州时曾晤冯国璋、张勋)。 (2)陈炯明应黎元洪召抵北京。
(3)任命第十师师长卢永祥为淞沪护军使(冯国璋主改为上海镇守使,並保荐前淮阳镇守使刘询,为段祺瑞所拒)。 (4)驻俄公使刘镜人报告,在华组织华工调查会,俾不致发生虐待等事。
1﹐7(一二,一四)
(1)安徽督军张勋,省长倪嗣冲邀集各省代表自南京到徐州,举行第三次徐州会议。
(2)四川检查使王芝祥抵成都。 (3)孙熙泽等之【宪法促成会】成立。 (4)蒙匪巴布扎布余党巴拉金陷呼伦贝尔。
(5)梁启超分晤日本公使林权助及段祺瑞。
1﹐9(一二,一六)
(1)第三次徐州会议,决定所谓解决时局办法(请总统罢斥佞人,取缔国会,拥护总理,淘汰阁员,促成宪法)。
(2)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演说改革方针。 (3)日本內阁决定与列强一致不干涉中国內政。
(4)眾议院通过保利公司借款及收链制钱两合同案(参院於十天后通过)。
(5)刘永福卒。
1﹐10(一二,一七)
(1)外蒙古自治政府派代表赴北京报聘。
(2)俄使又要求取消外蒙古选派国会议员。 (3)宪法审议会第一读会闭会,共开二十四次。
(4)蔡元培、李煜瀛、褚民谊等之【华工杂誌】(半月刊)在巴黎出版(八年二月停刊)。
1﹐11(一二,一八)奉天抚顺煤矿爆炸。
1﹐12(一二,一九)
(1)外交总长伍廷芳覆拒1﹐5日使要求。
(2)法使抗议云南排法运\动(谓受德人煽惑)
。
(3)黎元洪邀梁启超、汤化龙、梁善济、蓝公武、徐佛苏、王家襄、吴景濂、王正廷、孙洪伊、谷鍾秀、张耀曾等会商,盼国会早日完成宪法。 (4)眾议院通过恢復地方自治案。
1﹐14(一二,二一)
(1)北京步军统领江朝宗派兵搜查前內务总长孙洪伊宅(孙旋即出京南去)。
(2)四川省长戴戡自重庆到成都(四川检查使王芝祥调停之结果)。
(3)广东省长朱庆澜向荷订立借款合同,款额三百万元(去年12﹐6由财政总长签字,本日由广东省议会通过)。 1﹐15(一二,二二)
(1)中法会勘滇越界。
(2)徐世昌世续讌国会议员,要求优待清室条件订入宪法。
(3)京汉铁路列车在新店大方桥出事(桥断)
,伤毙乘客十余人。 1﹐16(一二,二三)孙中山接受黎元洪特授之大勋位,以示合作。
1﹐18(一二,二五)国务会议通过內国交通公债条例草案,债额二万万元。 1﹐19(一二,二六)
(1)特任李烈钧(桓威)、胡汉民(智威)、柏文蔚(烈威)、陈炯明(定威)、李鼎新(曜威)、陈宧(毅威)、汤薌铭(信威)、周骏(翊威)、吕公望(怀威)为將军。
(2)任命孙传芳为第二师第三旅旅长(属王占元)。
(3)宪法会议审议完结。
1﹐20(一二,二七)
(1)交通银行总裁曹汝霖第一次与日本兴业台湾朝鲜三银行订立五百万元借款合同(西原借款之一,按西原龟三与日首相寺內正毅,藏相胜田主计交谊甚深,去秋以来,两度至北京)。
(2)冯国璋请改用债票收买上海所存烟土,以后作为药品官卖(依约三月底禁绝鸦片,沪烟商请展期,冯许之,因有是议)。
(3)令內务部迅订地方自治制度,及举行自治一切事宜。
1﹐22(一二,二九)
(1)中日郑家屯事件解决,中国承认惩办军官,赔偿日侨损失,奉天督军向日本都督道歉。
(2)成都滇军譁变(除夕兵变)。
1﹐24(一,二)安徽、河南、湖北地震(中心在霍山英山间)。 1﹐25(一,三)福建晋江兵变。
1﹐26(一,四)
(1)宪法会议开二读会。 (2)外交部向葡使抗议葡舰在澳门潭子湾停泊(该处界尚未定)。
1﹐27(一,五)
(1)英日谈判中国参战问题,日外相本野要求承继德在山东及赤道以北太平洋各岛之权利(2﹐3日大使珍田舍己正式提出)。
(2)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在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討论会提议,大学专设文理二科,其法医农工商五科,別为独立之大学,並重定大学年限。 (3)云南增设盐津县。
1﹐28(一,六) (1)清庆亲王奕劻卒於青岛。
(2)山东民军首领吴大洲在北京被捕(判处无期徒刑)。
(3)交通部以中美借款內所订之株钦(株洲至钦州)铁路不足原定里数,另以周襄(周家口至襄阳)
路补足之,归裕中公司承造。
1﹐29(一,七)外交部向法使抗议法人向广州湾居民征税(
每人每年四元)。
1﹐30(一,八)中华革命党通告党员,孙中山现无组政党意。
1﹐31(一,九) (1)四国银行团伦敦本部会议大借款。 (2)改以七月一日起至次年六月末日为会计年度。
2﹐1(一,一0) (1)外交部接德国海上封锁通牒,本日起,採无限制潜艇袭击政策。
(2)陈独秀在【新青年】杂誌发表【文学革命论】。
2﹐2(一,一一)日人在奉天梛汀县设警察所交涉起。
2﹐3(一,一二)
(1)令解除辛亥以后因政治问题被难者罪名。
(2)令拨款賑抚蒙古各旗。
(3)美国对德国绝交。
2﹐4(一,一三)
(1)外交部接美国2﹐3通牒,劝对德国取一致行动(美使当晚见黎元洪、段祺瑞,黎犹豫,段立表赞同)。
(2)任命许兰洲为黑龙江陆军第一师师长。
2﹐5(一,一四) (1)召集特別外交会议(对德)。
(2)任命袁祖铭、何应钦、谷正伦等为黔军团长(属师长王文华)。
2﹐6(一,一五)国务会议议商对德问题,在未得美国允予财力帮助之保证前,不与採一致行动。
2﹐7(一,一六)
(1)国务院电驻日公使章宗祥,密探日本对华参战意见。
(2)日使照覆外交部,不允撤退厦门日警察所。 (3)江苏与洋药公所订立购买存土合同。
2﹐8(一,一七)
(1)美使芮恩施覆外交部,中国对德绝交后,美当於财政上援助中国。
(2)总统府会议,因段祺瑞、梁启超、汤化龙、谷鍾秀等之主张,决对德抗议。
(3)陕西武关兵变。
2﹐9(一,一八) (1)外交部以德国实行採用全部潜艇政策向德使辛慈抗议,同时答覆美国通牒,与之採一致態度(当日另由汪大燮及陆征祥分向日本及英俄使馆说明)。
(2)日本內阁决定支持美国对中国参战之劝导。
(3)谭人凤、章炳麟电北京政府,反对加入协约国。
(4)粤汉铁路武昌、蒲圻间通车。
2﹐10(一,一九)
(1)全体国务员出席参眾两院,报告对德抗议事。
(2)财政部发行新辅幣。 2﹐11(一,二0)
(1)日使告外交部,赞成中国对德抗议,并希望加入战团,惟谓此等重大事件,事前未与日本相商,颇觉遗憾。
(2)段祺瑞电章宗祥,对德问题愿诚\意与日本接洽。 (3)梁启超访日英公使。
(4)北京征兵学会成立,王士珍为会长。
2﹐12(一,二一)
(1)日外相本野一郎晤章宗祥,劝中国加入协约国,促速决断。
(2)冯国璋电北京,不以对德抗议为然,主张中立。
(3)陕北匪陷保定、延州、安定等县。
2﹐13(一,二二)
(1)日外相本野一郎与协约国驻日大使商中国参战问题,要求继承德在山东权利。
(2)梁启超访英国大使,赞成中德绝交(德使辛慈说段祺瑞,劝中国中立)。 (3)黎元洪电询各省以对外方针。
(4)万国改良会在上海开禁烟大会,商討政府收购烟土事。
2﹐14(一,二三)
(1)阁议议决如德国潜艇再袭击中立船只时,即与德断绝国交,並向协约国要求增加关税,缓付庚款(2﹐15对日提出)。
(2)汪兆铭、王宠惠自北京往南京,与冯国璋商对德绝交事(
汪等赞成)。
(3)张勋电黎、段,反对与德绝交。
2﹐15(一,二四)蒙匪自呼伦贝尔进犯洮南。
2﹐16(一,二五)
(1)英日换文,英允赞助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及太平洋赤道以北德属诸岛。赤道以南诸岛归由英国接管(一作2﹐14)。
(2)西原龟三奉日首相寺內正毅之命,三至北京(晤曹汝霖,次日晤梁启超)。 (3)段祺瑞力主加入协约国,黎元洪表示反对。 (4)眾议院外交委员会成立。
2﹐17(一,二六)
(1)內阁开对德秘密会议。 (2)奉天第二十八师师长冯德麟,第二十七师旅长汤玉麟、汲金纯等,挟制张作霖,反对警察厅长王永江等(此事约发生於2﹐12,王即辞职)。
(3)山东潍县民军改编之旅长朱霽青为督军张怀芝拘押,所部解散。 (4)云南督军唐继尧电告克復喇井场兰坪县,败自称天主皇帝之匪徒。
(5)武昌大火。 2﹐18(一,二七)广东南雄兵变。
2﹐19(一,二八)
(1)德政府通知中国驻德公使顏惠庆,拒绝中国2﹐9抗议。
(2)日外相本野照会俄法大使,要求继承德国在山东权利及太平洋赤道以北德属群岛。
(3)国务院开外交委员会议。
(4)宗社党人在北满洲组织黑风会,图谋\不轨。
2﹐20(一,二九)
(1)俄驻日大使覆日外相,允许其2﹐19要求。 (2)冯国璋自南京北上,约同安徽省长倪嗣冲到徐州与张勋会谈。
(3)陕西省长李根源到任(前因督军陈树藩反对,久滯京中)。
(4)国会拒绝逮捕宪法会议斗殴伤人议员。 2﹐21(一,三0)
(1)孙中山之【民权初步】成书。 (2)西原龟三游说段祺瑞参战,日本允予财政援助。
2﹐22(二,一)
(1)日外相本野连促中国与德绝交,并以诚\意对日。
(2)陆征祥代表段祺瑞访协约国公使,商对德绝交条件(改订关税,延付庚子赔款)。
(3)合併广西向武、都康、上映三土司,设向都县。 2﹐23(二,二)冯国璋到北京,商对德问题及收买上海烟土事。
2﹐24(二,三)
(1)法使康悌代表协约各国,通知外部,如对德正式绝交,允考虑中国之条件。 (2)北京使馆区德奥驻军解除武装。 (3)安徽湖北等省復地震(以霍山、麻城、罗田为剧烈)。
2﹐25(二,四)
(1)冯国璋与段祺瑞、徐世昌、王士珍会谈。
(2)中国禁烟会在上海成立,请废收买烟土约(冯国璋与土商所订)。
(3)国民外交后援会在北京成立。 (4)总统府秘书长丁世嶧辞职,以夏寿康继。
(5)四川建昌道黑夷滋事。
2﹐26(二,五)
(1)阁议决定加入协约国。
(2)英国在山东招华工赴欧参战。
(3)奉天第二十八师冯德麟自北镇撤退(传张作霖將借日军对付)。
2﹐27(二,六)
(1)特任熊希龄为平政院院长,改派汪大燮前往日本呈递大勋章(3﹐11前往)。
(2)外交总长伍廷芳反对加入协约国。 (3)总统府开外交临时会议,黎元洪、冯国璋、段祺瑞、徐世昌、王士珍、梁启超、荫昌出席,商对德问题。
(4)日报载陆宗舆往日运\动復辟(陆係徐世昌所遣)。
(5)日本在內蒙赤峰添设领事馆。
2﹐28(二,七)
(1)协约国公使连日会议,劝中国加入战团(本日致文外部),以缓付赔款,改正关税等事为条件。
(2)段祺瑞派陆征祥访协约国公使,商中国参战权利与义务。
(3)全体阁员謁总统,说明对德外交方针,由绝交而宣战,再行加入协约。黎元洪主先征国会同意,认绝交宣战,尚非其时。 (4)国会议员马君武等三百余人电各省督军省长议会商会,反对对德绝交宣战。
(5)赵尔巽到瀋阳,调解张作霖、冯德麟之爭(奉天军吴俊陞、马龙潭及省议会、商务总会亦多方调解)。 (6)四川打箭炉大火,全城焚燬过半。 3﹐1(二,八)
(1)法日换文,法国同意日本继承德人在山东权利,日应使中国参战。
(2)据报,法舰【亚多斯】被德潜艇击沈,死华工五百余人。
(3)德使辛慈访徐树錚,劝中国勿加入协约国。
(4)美国实业团到上海,考察商务。
(5)添设吉林扶农镇守使。
(6)李剑农等主办之【太平洋】杂誌(月刊) 在上海出版。
3﹐2(二,九)段祺瑞將对德外交关係经过及准备,报告参眾两院外交委员会(德使辛慈曾加以贿赂运\动议员反对)。
3﹐3(二,一0)
(1)国务会议决定对德绝交(並密告日政府)
。 (2)山西大同兵变。 3﹐4(二,一一)
(1)段祺瑞及全体国务员在总统府会议对德问题,即请总统黎元洪令驻协约国公使,向驻在国政府(主要为日本)磋商与德国绝交条件,黎主绝交案应先俟国会同意,段即日辞职赴天津(翌日黎即派汤化龙挽留)。
(2)章炳麟在上海发起亚洲古学会。
3﹐5(二,一二)
(1)段祺瑞电各省详述辞职理由。
(2)黎元洪召见全体阁员,令照常供职,並请冯国璋赴天津挽段祺瑞。协约国公使访外交部,对段祺瑞辞职表关怀。
(3)日俄换文,俄允赞助日本继承德人在山东之权利及太平洋赤道以北德属群岛。
(4)山西大同警备队譁变。
3﹐6(二,一三)段祺瑞因冯国璋劝挽,回京供职(黎元洪允不干涉对德外交)。
3﹐7(二,一四)政府电驻协约国公使,向驻在国声明中国已决定对德绝交,並磋商条件。
3﹐8(二,一五)
(1)国会议员马君武,以梁启超干与外交,陷中国於危险地位,向政府提出质问,请予注意。
(2)国务院电令章宗祥与日本秘密商中国参战条件(缓付庚款十年,增加关税百分之五,解除辛丑条约与所属文书中对於天津附近中国不得驻兵及使馆区、京津铁路之规定)。
(3)以俄认唐努乌梁海属俄,外交部令驻俄公使刘镜人抗议。 (4)美国广益公司与日本兴业银行订立山东江苏运\河共同借款合同。
(5)成都军警冲突。
3﹐9(二,一六)
(1)孙中山电参眾两院,反对加入协约,並电英首相路德乔治阻止劝诱中国参战。
(2)段祺瑞招待参眾两院议员,说明对德绝交案。
(3)日人在济南贩卖制钱,不服查验,开枪击伤警察,捕去巡长,并滋闹兵工厂。
3﹐10(二,一七)
(1)眾议院通过对德绝交案(协约国曾以金钱运\动议员赞成)。
(2)上海总商会电请中央对欧战保守中立。
(3)唐绍仪、温宗尧、章炳麟等电参眾两院,反对加入协约。
(4)德使辛慈覆外交部抗议,谓潜艇政策对中国毫无影响,碍难取消封锁战略。
3﹐11(二,一八) (1)参议院通过对德绝交案。
(2)梁启超謁黎元洪,商对德问题。 (3)冯国璋离北京回南京。 3﹐12(二,一九)
(1)广东省长向日本台湾银行订借日金三百万元,以该省士敏土厂作抵(前与荷商所订借款合同未履行付款)。
(2)日本內阁决定如中国参战可缓付庚款至大战终止,关税按实价征收百分之五,大战期间中国军队出入天津附近。
(3)章士釗之【甲寅月刊】主设不管部国务员。 (4)俄国革命,推翻沙皇(即二月革命,俄历为二月二十七日)。 3﹐13(二,二0) (1)国务院组织临时国际政务评议会,以王士珍、熊希龄、陆征祥、汪大燮、孙宝琦、曹汝霖、夏詒霆、梁启超、汪兆铭、王宠惠、魏宸组为评议员。
(2)康有为通电反对与德绝交。 3﹐14(二,二一)
(1)公布与德国绝交令,並布告全国。 (2)外交总长伍廷芳照会德使辛慈,与德政府断绝现有外交关係。
(3)外交总长伍廷芳与协约国公使谈判对德绝交后之条件,各公使提出质问数事。
(4)财政部通告各省及各部税务处,停付德款,暂存中国银行(协约国要求存外国银行)。
(5)令驻德公使顏惠庆下旗回国,在德利益由丹麦代表(德国在华利益由荷兰代表)。 (6)安徽督军张勋通电反对对德宣战。
(7)教育部改编大学制年限,定预科二年,本科四年,设文理二科,其法农工商医等科独立另设。
3﹐15(二,二二)
(1)外交总长伍廷芳呈请辞职。
(2)海军部將海军编为巡洋、长江、练习三舰队,分驻上海、南京、福建。
(3)日本於奉天通化设安东领事馆分馆。
3﹐16(二,二三)
(1)接收天津德国租界,更名为特別区,並收管上海厦门等处之德国商船。
(2)政府通令各省,对德绝交未宣战,仍应照常保护德侨。
(3)湖北督军王占元通电反对对德宣战。
(4)派交通次长赴日本参与4﹐1之中日铁路联络运\输会议。
(5)俄国临时政府成立。
3﹐17(二,二四)
(1)赴日特使汪大燮晋见日本天皇。
(2)上海法领事解散德人在法租界所设之同济医工学校。
(3)德砲舰【青岛】号在广东黄埔自行炸沈。
3﹐18(二,二五)
(1)接收汉口德租界,改为特別区。
(2)财政部通告停付德款。 (3)哈尔滨道尹同情俄国革命之俄人(左翼社会党人)成立临时行政筹备处(即共和行政委员会),反抗中东路总办霍尔瓦特。
3﹐19(二,二六)
(1)英、法、日、俄、义、比、葡七公使致外交部觉书,劝中国加入协约。
(2)奉天新民屯兵变(张作霖免第五十三旅汤玉麟职)。
3﹐20(二,二七) (1)荷兰公使照会外交部代德国照料在华利益。
(2)外交部答覆3﹐14协约国公使之质问(各公使不满)。
(3)法人在华续招华人赴欧。
(4)全国警务会议开幕。
3﹐21(二,二八)协约国各公使照会外交部,中国加入协约后,各国將以善意商中国所提条件。
3﹐22(二,二九)广东督军陆荣廷到南京,晤冯国璋(3﹐24过徐州,晤张勋)。
3﹐23(闰二,一)
(1)日本以最近与英法俄秘密换文通知义大利,征取其赞同。
(2)全国商会联合会所组织之保利银公司解散。
3﹐25(闰二,三) (1)交通部与日使订定胶州湾租借地邮电暂行办法(五月四日换文)。
(2)德国公使辛慈离北京,取道上海回国。 (3)陕西蓝田兵变。 3﹐26(闰二,四) (1)梁启超致书国际政务评议会,主速向德奥宣战(各团体多反对)。
(2)广东督军陆荣廷到北京。
3﹐27(闰二,五)
(1)日外相本野连日与章宗祥商谈中国参战条件。 (2)外交总长伍廷芳三上辞职书。 (3)段祺瑞派之靳云鹏、李国筠等合平社、澄社、宪政会、新民社、衡社、静庐、正社、友仁社、宪法协议会、苏园等十一政团组织【中和俱乐部】(安福俱乐部之前身,一说成立於3﹐15或3﹐25)。
3﹐28(闰二,六)
(1)举行文官普通考试。
(2)国务会议议决德国领事裁判权由荷领事代理。
(3)內务部公布管理津汉德租界暂行章程。 (4)公使团要求將停付之德国赔款存放外国银行。
(5)上海同济医工学校教育部收为官办,移设吴淞。
(6)陆荣廷謁黎元洪、段祺瑞。
3﹐29(闰二,七)
(1)外交部照会俄使库达摄夫,承认俄国临时政府。 (2)财政部通令各省整理內外债款。
(3)国会咨请政府不得收买上海存土。
(4)陆荣廷入清宫謁溥仪,赐紫禁城骑马。
3﹐30(闰二,八)
(1)法使康悌向外交部抗议1916﹐9﹐30中美铁路合同(以衡州至钦州之路线经广西)。
(2)中华革命党通告党员,准备恢復国民党名称。
3﹐31(闰二,九)
(1)依中英以十年为期之禁烟条约,本日止应將鸦片禁绝。
(2)康有为致书黎元洪段祺瑞,反对对德宣战。 (3)任命高而谦为外交次长(代刘式训)。
(4)任命李开侁为库伦都护使,並充办事大员。
4﹐1(闰二,一0)
(1)上海租界各烟土店闭歇。
(2)俄兵屡在吉林中东路一带抢劫华商,伤毙人命,吉林省长电外交部交涉。
(3)第十六混成旅旅长冯玉祥免职,以杨桂堂继任(时冯部驻丰台,冯与段祺瑞左右傅良佐交恶)。
4﹐2(闰二,一一)广东省长续借日本台湾银行三百万日元。 4﹐3(闰二,一二)
(1)美孚公司以陕西延长油矿开採无效,请停办,由熊希龄呈请废约。
(2)孙中山呈农商部,请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核准备案。
4﹐4(闰二,一三)
(1)荷兰公使抗议,收回德国在华租界。
(2)法国招募华工一批(一百六十人),自上海赴欧洲。 4﹐5(闰二,一四)驻丰台之第十六混成旅官兵反对新任旅长杨桂堂,声言与冯玉祥同进退(冯仍留任)。
4﹐6(闰二,一五)美国对德宣战。
4﹐8(闰二,一七)
(1)冯国璋电政府,反对加入协约,在京时赞成绝交,係调停府院,非出本心。 (2)章宗祥再与日外相本野商谈中国参战条件。
4﹐9(闰二,一八)段祺瑞电召各省督军来京开会,商定外交大计。
4﹐10(闰二,一九)
(1)特任陆荣廷为两广巡阅使,陈炳焜署广东督军,谭浩明署广西督军。
(2)阁议討论对德宣战问题,意见不同,无结果。
4﹐11(闰二,二0)
(1)举行故勋一位陆军上將黄兴蔡鍔国葬(蔡於十二日,黄於十五日,均葬长沙)。
(2)美使通告外交部,美国与德宣战(4﹐6美国会通过)。
4﹐13(闰二,二二)奉天郑家屯日兵撤退。
4﹐14(闰二,二三)津浦铁路发现订购机车舞弊案。
4﹐15(闰二,二四)
(1)各省督军及代表应段祺瑞召,相继到京。
(2)陆荣廷离北京回广东(不肯参加段祺瑞之军事会议)。 4﹐16(闰二,二五)商人控财政总长陈锦\涛於链铜厂受贿。
4﹐17(闰二,二六)参议院常会向国务院质问收买烟土、链铜厂、津浦路购车三贿案。
4﹐18(闰二,二七)
(1)财政总长陈锦\涛次长殷汝驪,因链铜厂事受贿,均免职,交法庭办理(殷汝驪逃匿),以次长李思浩代理部务。 (2)四川第二师师长刘存厚联合被裁之第四师师长陈泽沛,藉口裁兵不公,攻击四川督军罗佩金(滇军),战於成都(段祺瑞严命罗佩金裁军,罗擬撤换刘存厚不成,2﹐27命刘陈將所部队伍分別裁遣,限3﹐10办竣,刘陈抗不遵行。4﹐15罗將陈师卢师諦旅遣散,省长戴戡与刘陈暗结,不为罗助,段復从中挑拨)。
(3)四川懋功夷匪汉奸为乱,屠杀汉夷千余人。
4﹐19(闰二,二八)
(1)川军旅长刘湘、但懋辛、刘成勋,团长邓锡侯、田颂尧、赖心辉、向传义、吕超通电攻击罗佩金。
(2)成都滇军退守皇城,成都城內大火,焚民房三千余户,死伤千余人。 (3)交通总长许世英下令取消津浦路购车合同。 (4)国史馆暂行停办。
4﹐20(闰二,二九)
(1)特任罗佩金、刘存厚为超威、崇威將军,以戴戡(黔军)暂行兼代四川督军,刘云峰接任四川第二师师长。
(2)成都英法日领事调停战事,刘存厚仍继续攻击滇军,刘文辉之混成旅抵省助刘存厚。
(3)驻英法大使函国务院,质问1916﹐9﹐30中美铁路合同。 4﹐21(三,一)四川省长戴戡调停川滇军之战无效。
4﹐22(三,二)
(1)津浦路局长童盐临以购车舞弊,交法庭惩戒。
(2)川军第三师鍾体道与滇军战於简阳。
4﹐23(三,三)特派王人文为四川查办使,並严令川滇各军不准再滋事端。
4﹐24(三,四)
(1)以刘存厚仍攻四川督署,免职查办,令川滇军即日开出成都,將驻川滇军改为陆军第十四师(4﹐28任顾品珍为师长)。
(2)唐继尧电责北京政府处置川事不公。
(3)委任各省长都统监督司法行政事宜。
4﹐25(三,五)段祺瑞召集之军事会议(督军团)开幕,到有山西督军阎锡山,河南督军赵倜,山东督军张怀芝,江西督军李纯,湖北督军王占元,吉林督军孟恩远,直隶督军曹錕,福建督军李厚基,安徽省长倪嗣冲,察哈尔都统田中玉,绥远都统蒋雁行,晋北镇守使孔庚,及其他各省代表共二十余人。
4﹐26(三,六)督军团一致主张对德宣战。
4﹐27(三,七) (1)段祺瑞电令章宗祥以各省督军赞成宣战案通知日本。 (2)眾议院通过以李经羲为财政总长(参院亦通过)。 (3)任命朱岳秀为陕北镇守使。 4﹐28(三,八)罗佩金离成都赴自流井。
4﹐30(三,一0)
(1)四川省议会通电责戴戡假名中立,阴谋\取利。
(2)匪陷陕西宜君延长。
(3)与刺宋教仁案有关之要犯洪述祖在上海被捕。
5﹐1(三,一一)
(1)国务会议决对德宣战(是日仅有段祺瑞及谷鍾秀、张耀曾、程璧光出席,督军团倪嗣冲、张怀芝等列席,力主宣战)。 (2)美国务卿兰辛覆法大使4﹐21函,申明对华门户开放政策。 (3)日商在长沙设立之中日银行开幕(滥发纸幣,湘人反对,旋即宣告暂停营业)。 (4)广西陆军模范营成立於南寧,马晓军任营长(白崇禧、黄绍竑、黄旭初均属之)。
5﹐2(三,一二)
(1)英日法俄公使访外交部,促速决定参战方针。
(2)督军团代表倪嗣冲、张怀芝、李厚基等晋见黎元洪请求对德宣战。
(3)滇军全部自成都南退简阳、自流井、敘州。
(4)特任李经羲为财政总长。
5﹐3(三,一三)
(1)段祺瑞讌国会议员疏通对德宣战案。
(2)日公使林权助謁黎元洪,谓中国参战须举国一致,如发生政变,日本亦同其利害。
(3)准交通总长许世英辞职(因津浦路购车舞弊事,以权量暂行代理)。
5﹐4(三,一四)
(1)督军团倪嗣冲、张怀芝、王占元等讌国会议员(由李厚基致词,主对德宣战)。
(2)中日订立胶州湾租借地邮电暂行办法。
(3)前交通总长许世英因有纳贿嫌疑,被京师高等检察厅传讯。
(4)任命张景惠为陆军第二十七师第五十三旅旅长(代汤玉麟)。
5﹐6(三,一六)
(1)国民外交后援会在北京中央公园开演说大会,朱念祖、张嘉森、汤化龙、孙润宇、李厚基等均主对德国宣战。
(2)王宠惠奉政府命抵上海,晤孙中山、唐绍仪,疏通对德问题意见(5﹐8返京)。
(3)王正廷、褚辅成等反对参战,与张继、吴景濂等之益友社(宪政商榷会中之一政团)分离,另组政余俱乐部。 5﹐7(三,一七)
(1)国务院向眾议院咨送对德宣战案。 (2)库伦都护使陈籙离库伦回京。
5﹐8(三,一八) (1)眾议院开秘密会议,商对德宣战案。
(2)梁启超发表【外交方针质言】主对德奥宣战。 (3)第三次远东运\动会在东京开幕(5﹐13闭幕)。
(4)京剧名演员谭鑫培卒於北京,年七十一。
5﹐9(三,一九)戴戡就任代理四川督军。
5﹐10(三,二0)
(1)眾议院开全院委员会,审查对德宣战案,段祺瑞嗾使公民请愿团包围该院(靳云鹏、傅良佐指挥),迫於当日通过该案,殴打反对派议员,百端辱詈,眾院即改开大会,请段祺瑞等出席,公民团始散。
(2)吉林增设勃利县。 5﹐11(三,二一)
(1)黎元洪令究办在眾议院滋事之人。
(2)外交总长伍廷芳、司法总长张耀曾、农商总长谷鍾秀、海军总长程璧光因国会议员被辱事,提出辞职。 (3)孙中山、岑春烜、唐绍仪、章太炎、温宗尧联电黎元洪请惩办滋扰眾议院之偽公民。 5﹐12(三,二二)国务会议例会不成。督军团集议,决定留京。
5﹐13(三,二三)督军团分別邀宴各省国会议员,盼通过参战案。
5﹐14(三,二四)
(1)孙中山等再电黎元洪请严惩滋扰眾议院暴徒之主使者。
(2)美公使芮恩施分晤黎元洪、段祺瑞,黎谓段已失去国会信任,督军並不一致拥段,段谓无法与国会合作,政府对日本应取友好態度,但不让与主要权利。 (3)日首相寺內致意段祺瑞,先稳固自己地位,再图参战。
(4)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到徐州,晤张勋。
5﹐15(三,二五)国务院再以对德宣战案咨眾议院。
5﹐16(三,二六) (1)黎元洪商请王士珍组阁,王谢绝。 (2)冯国璋通电,指摘滋扰国会事件。
(3)孙中山电北京民友会、政学会、丙辰俱乐部及国会议员,反对对德宣战。
(4)黑龙江增设龙门、绥楞、通北、泰来、漠河五县。
(5)俄国临时政府改组,克伦斯基任总理。
5﹐17(三,二七)
(1)督军团代表李厚基、张怀芝謁黎元洪,请解散国会。
(2)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到南京,晤冯国璋(次日到上海)。
5﹐18(三,二八)
(1)国务院三次以对德宣战案咨眾议院,请速决。
(2)范源廉自天津回北京,徐世昌不允入都(黎元洪迎徐往京调停)。
5﹐19(三,二九)
(1)眾议院以內阁阁员多辞职,且催议咨文乃用国务院名义,非总统提出,法律不合,议决缓议对德宣战案,须先改组內阁。
(2)吉林督军孟恩远、湖北督军王占元、山东督军张怀芝、直隶督军曹錕、福建督军李厚基、河南督军赵倜、山西督军阎锡山、江西督军李纯、安徽省长倪嗣冲、察哈尔都统田中玉、绥远都统蒋雁行,及奉天督军张作霖(代表杨宇霆)、浙江督军杨善德、陕西督军陈树藩、黑龙江督军毕桂芳、甘肃督军张广建、新疆督军杨增新、江苏督军冯国璋、贵州督军刘显世、云南督军唐继尧、湖南督军谭延闓之代表请国务院转呈总统,解散国会,改制宪法。
(3)总统府国务院同派专员往天津劝徐世昌入京(徐仍不允)。 (4)昨日英文京报刊载段祺瑞与日本接洽一万万元借款(二千万由日人代行整理兵工厂,八千万请日本军官练兵),指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来华,与此事有关云,本日该报主笔陈友仁被捕。
5﹐20(三,三0)
(1)张勋通电,响应督军团改组国会主张。
(2)段祺瑞对各督军解散国会呈文,决定不退亦不批。
(3)黎元洪与国会各政团领袖汤化龙、谷鍾秀、吴景濂、王正廷等商討督军团呈文。
5﹐21(四,一)
(1)黎元洪告孟恩远,请解散国会於法无据,惟有请段祺瑞辞职一途。 (2)督军团与段祺瑞会议,当晚即出京赴天津转往徐州(应张勋邀)。
(3)前清陕甘总督升允自南京到上海,晤郑孝胥等,商宣统復辟事。
5﹐22(四,二)
(1)黎元洪催各督军速归任。
(2)黎元洪宴美使芮恩施及宪法顾问韦洛贝,表示决免段祺瑞职。
(3)曹汝霖分访美使芮恩施、法使康悌,询对督军团態度,盼予支持,不得要领。 (4)段祺瑞向黎元洪提出改组內阁计划。
(5)四川懋功匪僧若巴为乱,称通治皇帝。
5﹐23(四,三)
(1)免国务总理兼陆军总长段祺瑞职,令外交总长伍廷芳暂行代理国务院总理,张士鈺代理陆军总长。 (2)黎元洪电各省述免段职原因,並声明请徐世昌出任总理,王士珍继任陆军总长。
(3)特派王士珍为京津一带临时警备总司令,江朝宗、陈光远为副司令。
(4)段祺瑞通电免职令未经副署,將来地方及国家因此发生影响,一概不能负责,即出京赴津。
(5)倪嗣冲、张怀芝、赵倜、李厚基等自天津到徐州,与张勋会议,段祺瑞之代表徐树錚亦参加(第四次徐州会议,曹錕、李纯、孟恩远、王占元未到)。
(6)黑龙江都鲁河兵变。 5﹐24(四,四)
(1)张勋电黎元洪,谓各省以中央首先破坏法律,群情愤激,惟有自由行动。
(2)寧夏护军使马福祥捕获偽称【统绪皇帝】 之甘肃匪首吴生彦(生彦封卢占魁为大元帅,在甘蒙边境滋扰)。
(3)任命权量署交通次长仍代理部务。 (4)任命王承斌为直隶第一混成旅旅长。
5﹐25(四,五)
(1)黎元洪向国会提出李经羲为国务总理(是日黎亲自敦劝王士珍,王推荐李经羲,黎亦欲借李以联络张勋)。 (2)代理总理伍廷芳通电,谓免段祺瑞职令与约法並无牴触。
(3)段芝贵、丁士源、林长民自天津赴徐州。
5﹐26(四,六)
(1)安徽省长倪嗣冲宣称段祺瑞免职为非法,即行独立与中央脱离关係。
(2)云南督军唐继尧电北京,反对督军团。
(3)眾议院通过李经羲为国务总理(翌日参议院亦通过)。
5﹐27(四,七)黎元洪电请梁启超来京(梁谢绝),並通电说明请李经羲组阁经过(初请徐世昌,未获允诺,继请王士珍,亦辞)。
5﹐28(四,八)
(1)特任李经羲为国务总理。
(2)刘廷琛、胡嗣瑗到徐州,与张勋商復辟。
(3)绥远口北司令兼旅长王丕焕杀都统署副官长,代理都统张凤朝,自任都统(都统蒋雁行在京)。 5﹐29(四,九)陕西督军陈树藩、河南督军赵倜、省长田文烈宣告与中央脱离关係。
5﹐30(四,一0)
(1)浙江督军杨善德、省长齐耀珊宣告独立。
(2)奉天督军兼省长张作霖宣告与中央脱离关係(5﹐28曾电詆国会及黎)。
(3)张勋电天津徐世昌段祺瑞,反对组织临时政府(段与研究系谋\拥徐为临时政府大元帅)。
(4)冯国璋声称各省反对中央,已去电劝阻。
(5)研究系、交通系人物均离北京。 (6)日本报纸盛传美国贷款二十五万元支持黎元洪以抗段祺瑞。
(7)吉林扶余驻军两连改易警察服装,以警备队名义进入哈尔滨,保护商民。
(8)湖南督军谭延闓通电主调停各省与中央之事。
5﹐31(四,一一)
(1)眾议院议长汤化龙(研究系)辞职,吴景濂继任(时参眾两院研究系议员去者甚多)。 (2)山东督军兼署省长张怀芝,黑龙江督军兼署省长毕桂芳,帮办军务许兰洲宣告独立。
(3)倪嗣冲电阻李经羲就国务总理任。 (4)黎元洪邀集王士珍、张绍曾、陈光远会议,商对倪嗣冲等叛乱事。
(5)黎元洪通电各省表明態度,如动摇国本,招致內乱,將不惜一死殉国。
6﹐1(四,一二)
(1)直隶督军曹錕、省长朱家宝、福建督军李厚基、上海护军使卢永祥、第二十师师长范国璋宣告与中央脱离关係。
(2)徐州十三省区联合会电请黎元洪退职。
(3)召安徽督军张勋来京,共商国是。
(4)中华职业教育社成立。 6﹐2(四,一三)
(1)独立各省在天津设立总参谋\处,以雷震春为总参谋\(美使芮恩施曾嘱福开森等作直接而非正式劝告)。
(2)张勋电黎元洪,以解散国会为罢兵交换条件。
(3)湖北督军王占元电请黎元洪解散国会以息政潮。 (4)粤、滇、桂、川、黔督军通电拥护中央,声討叛逆。
(5)江朝宗监视黎元洪。
(6)令內务次长张志潭、教育次长袁希涛暂行代理部务(范源廉离京)。
(7)法使康悌代表外交团访伍廷芳,詰以中国政府有无安定时局能力。
(8)美使芮恩施电国务卿,如军人推翻黎元洪,中国南北势將分裂,列强共同调解或可挽救。
6﹐3(四,一四)
(1)副总统冯国璋向国会提出辞职(冯持中立態度,为舆论所指责)。 (2)督军团擬在天津组织临时政府,以徐世昌为大元帅。
(3)山西督军阎锡山独立。
(4)南京火药库爆炸。
(5)湖南芷江、麻阳等县水灾。
6﹐4(四,一五)
(1)美国务卿兰辛命芮恩施劝告中国內部应先联合一致,对德宣战乃次要问题,並请英法日三国一致行动。
(2)江西督军李纯自天津入京调停时局(6﹐6离京南返)。
(3)绥远旅长王丕焕独立,自任都统。
6﹐5(四,一六)
(1)黎元洪擬辞职,电请冯国璋入京,冯不允。
(2)伍廷芳请美使芮恩施转电美国总统,请即发布声明支持黎元洪,並盼英法取同一態度。
(3)美使芮恩施依6﹐4兰辛训令向外交部提出劝告(日本不满)。 (4)伦敦美大使巴日照会英外部,请共同劝告中国。
(5)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抵北京(次日謁黎元洪)。 (6)倪嗣冲在蚌埠告大陆报记者,张勋进京,將推倒黎元洪,以图復辟。
(7)撤消津京警备总司令(张勋之要求)。
(8)海军总长程璧光赴沪,处理海军事务(旋回京)。
(9)李经羲三辞国务总理。
(10)陕西、山西、福建省长李根源、孙发绪、胡瑞霖相继为该省督军所逐。
6﹐6(四,一七)
(1)美使芮恩施电告美国务卿,如中国分裂,受益者祇有日本。
(2)东京美代办及巴黎美大使分別照会两国外交部,请共同劝告中国维持一统一而能负责之政府。
(3)日本政府成立紧急外交调查会。
(4)张勋告大陆报记者,否认帝制,黎元洪已允解散国会,段祺瑞不必復职。
(5)天津总参谋\处以爭论復辟共和问题,互殴。
(6)参议院议长王家襄(研究系)辞职。
(7)孙中山电陆荣廷、唐继尧等共起討逆救国。 (8)章炳麟电詆冯国璋不討伐叛逆倪嗣冲、张勋等。
(9)孙中山、章炳麟通电討伐叛督。 6﹐7(四,一八) (1)张勋自徐州北上,並通电独立各省,盼一致进行,出发军队,应勿再进扎。 (2)曹汝霖代表督军团与北京公使团接洽,公使团不承认天津政府。
(3)熊希龄通电反对清帝復辟。
(4)令农商次长文群暂行代理部务。 6﹐8(四,一九)
(1)张勋自徐州率所部五千余人(辫子兵)至天津,要求黎元洪於三日內解散国会,否则不负调停之责(日本支持张勋行动)。
(2)天津各国领事警告天津总参谋\处,注意辛丑条约。
(3)总统府秘书长夏寿康自津告黎元洪,谓徐世昌、段祺瑞仍均主解散国会。
(4)孙中山再电粤桂滇黔川湘各省剋日誓师討逆。
(5)陆荣廷通电拥护共和。
(6)令司法部次长徐谦暂行代理部务(张耀曾请假)。
6﹐9(四,二0)
(1)冯国璋通电响应熊希龄反对復辟电。
(2)张勋派兵二千自天津开赴北京。
(3)唐继尧通电拥护黎元洪,维持共和立宪。
(4)俄使库达摄夫呈递俄临时政府国书。
6﹐10(四,二一)孙中山、章炳麟电黎元洪及西南各省,主严惩祸国罪魁徐世昌、段祺瑞、冯国璋、张勋、梁启超、汤化龙、熊希龄。 6﹐11(四,二二) (1)天津方面连催黎元洪下解散国会令,伍廷芳拒不副署。
(2)广州陈炳焜、李烈钧、陈炯明、朱庆澜会议,决討伐祸首,拥护共和。 6﹐12(四,二三)
(1)准外交总长伍廷芳免代理国务总理职,以步兵统领江朝宗暂代国务总理。
(2)海军总长程璧光通电劝告各省速取消独立。
(3)美使芮恩施电告国务卿,谓日本报纸传播美国干涉中国內政,助黎免段。
(4)日本国民外交大会在大阪开会,主维护中国共和。
6﹐13(四,二四)
(1)黎元洪下令解散国会,並通电宣布苦衷。
(2)伍廷芳离京南下(通电拒绝副署解散国会令情形)。 (3)张勋晤徐世昌,商復辟事。 (4)日本派石井菊次郎为赴美特使。
6﹐14(四,二五) (1)张勋自津到京,李经羲、张镇芳、段芝贵、雷震春同行。
(2)奉天督军张作霖通电,主仍拥段祺瑞为国务总理。
(3)孙中山派胡汉民至粤,商討逆护法(时驻粤滇军將领李烈钧、张开儒等组滇粤联军,推朱庆澜为总司令)。
(4)英外部拒绝美国共同劝告中国之请。
(5)北京烟酒商业银行开业。 6﹐15(四,二六) (1)张勋晤黎元洪,商定解决时局办法(组织责任內阁,召集宪法会议,改良国会规则,赦免政治犯,摒退公府僉士)。
(2)倪嗣冲反对十三日黎元洪通电,认黎无悔祸诚\心。 (3)曹錕、阎锡山等分別通电,推王士珍组阁。 (4)日驻美大使佐藤照会美国务卿兰辛,日本在华有卓越之政治经济利益,但避免干涉中国內政(覆拒6﹐6美照会),佐藤並声称日本对华有特殊关係,要求重予保证。
(5)【民鐸】杂誌在上海出版。
6﹐16(四,二七)
(1)司法次长徐谦辞职,任命江庸署司法次长代理部务。
(2)张勋著红顶花翎黄马褂,謁清帝溥仪。 (3)张勋、王士珍联电为李经羲內阁疏通。
(4)倪嗣冲、张怀芝、赵倜等反对李经羲组阁,主段祺瑞復职。
(5)陆荣廷通电,维持共和,拥护元首。
(6)孙中山派戴传贤自上海赴日本(曾晤日本参谋\次长田中义一)。
(7)黑龙江帮办军务兼师长许兰洲迫走毕桂芳,自任督军(毕於6﹐14通电下野)。
6﹐17(四,二八)
(1)冯国璋等电復王士珍、张勋,谓对內阁无成见。 (2)康有为通电,主废约法。
(3)胡汉民自广州赴广西晤陆荣廷,商討逆事(7﹐22离南寧返粤)。 6﹐18(四,二九)
(1)张勋电各省取消独立。 (2)广州各界举行公民大会,要求广东督军出师北伐。
6﹐19(五,一) (1)旅沪参眾两院议员通电认解散国会命令无效。
(2)直隶、河南、安徽、陕西声明取消独立。
(3)帮办奉天军务第二十八师师长冯德麟应张勋之约到北京。
(4)孙中山通告中华革命党员,速行筹款,兴师討贼\,维持共和。
6﹐20(五,二)
(1)广东督军陈炳焜、广西督军谭浩明宣告国会未经恢復以前,暂行自主。
(2)奉天、山东、山西、浙江声明取消独立(张怀芝仍反对李经羲组阁)。
6﹐21(五,三)
(1)天津各省军务总参谋\处宣告解散。 (2)海军总长程璧光又赴沪。
6﹐22(五,四)
(1)张勋访日使林权助,密谈四小时。
(2)段祺瑞电劝王士珍组阁。
(3)福建、甘肃声明取消独立。 (4)黑龙江旅长英顺、巴英额通电不承认许兰洲为督军。 (5)广东开弛赌禁筹餉。
6﹐23(五,五)
(1)张勋遍访各国公使。
(2)程璧光在上海召集海军將领会议,拥护总统国会约法,反对督军团叛变(上海德国总领事以金钱助孙中山、唐绍仪,策动海军反抗段祺瑞,经手人为曹亚伯)。
(3)江西吉安赣州水灾。
6﹐24(五,六)
(1)特任李经羲兼财政总长,王士珍为陆军总长,仍兼参谋\总长,萨镇冰为海军总长。
(2)特派程璧光为海军总司令。
(3)广东督军陈炳焜派高雷镇守使林虎为接收警卫军专员(警卫军为省长朱庆澜收编之粤军,拒不受命)。
6﹐25(五,七)
(1)李经羲就国务总理职。
(2)山西景霨文、张士秀举兵討阎(阎锡山)
军,连佔永吉、虞乡、河津、曲沃、翼城、絳、夏七县(景等与驻洛阳之张敬尧第七师相结,张谋\进兵山西,为北京所制止)。 6﹐26(五,八) (1)粤桂督军陈炳焜、谭浩明否认李经羲为国务总理。
(2)谭延闓通电请遵守约法。
(3)李烈钧、张开儒、方声涛之驻粤滇军,准备北伐(滇军与粤军联合,对抗桂军)。 (4)国史馆併入北京大学文科,改为国史编纂处。 6﹐27(五,九)
(1)康有为秘密到北京(一作6﹐28)。
(2)黎元洪派员赴粤,劝李烈钧从缓进兵。
(3)日本眾议员尾崎行雄质问寺內首相扶助中国北方军阀。
(4)北京地方审判所判决财政部受贿案,陈锦\涛、贾士毅等均处徒刑,並褫夺官吏权终身。
6﹐28(五,一0)教育部改订大学学制,预科二年,本科四年。 6﹐29(五,一一) (1)特任江庸署司法总长,李盛鐸署农商总长,龙建章署交通总长(李经羲原擬邀汤化龙、张謇、汪大燮、赵尔巽、严修入阁,被拒)。
(2)粤军攻佔福建詔安,討李厚基。
6﹐30(五,一二)
(1)张勋、刘廷琛、陈宝琛会於清宫(是晚张勋宴王士珍、江朝宗、康有为等)。
(2)蒙古王公在北京开会,西蒙主附库伦,东蒙主自治,大起冲突。
7﹐1(五,一三)
(1)梁启超通电反对復辟(梁及汤化龙即说段祺瑞举兵)。
(2)晨四时张勋偕陆军总长王士珍、步军统领江朝宗、警察总监吴炳湘、第十二师长陈光远、第十三师长李进才,及康有为、刘廷琛、沈曾植、劳乃宣等拥清帝宣统復辟。 (3)宣统封黎元洪为一等公,授张勋、王士珍、陈宝琛、梁敦彦、刘廷琛、袁大化、张镇芳为內阁议政大臣,万绳栻、胡嗣瑗为內阁阁丞;授梁敦彦、雷震春、朱家宝、张镇芳、王士珍等为外务、陆军、民政、度支、参谋\等部尚书,授徐世昌、康有为为弼德院正副院长,授张勋为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冯国璋为两江总督南洋大臣,陆荣廷为两广总督,並以曹錕等为各省巡抚提督(是日由张勋、王士珍、江朝宗、师长陈光远、李进才、蔡成勋、张永成、旅长刘金鏢、张锡元、吴长植、李奎元、萧安国、陆锦\、吴炳湘等通电宣布)。
(4)总统黎元洪避入日本使馆,通电各省出师討伐张勋(此电係派员至上海拍发)。 7﹐2(五,一四)
(1)黎元洪特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便宜处理,准李经羲免职,並电请副总统冯国璋暂代大总统职务。
(2)程璧光以海军总长名义自上海通电討伐復辟。 (3)段祺瑞、梁启超到马厂,号召驻军第八师师长李长泰部討逆。
(4)岑春烜通电请討张勋、康有为,並讽劝清室。
(5)宣统授瞿鸿禨、升允为大学士,並授沈曾植、萨镇冰、劳乃宣、李盛鐸、詹天佑、贡桑诺尔布为学部、海军、司法、邮传、理藩部尚书,张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