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 周秦 战国策卷六

  秦四秦取楚汉中秦取楚汉中,再战於蓝田,大败楚军。韩、魏闻楚之困,乃南袭至邓,楚王引归。后三国〔一〕谋\攻楚,恐秦之救也,或说薛公:「可发使告楚曰:「今三国之兵且去楚,楚能应而共攻秦,虽〔二〕蓝田岂难得哉〔三〕!况於楚之故地〔四〕?」楚疑於秦之未必救己也,而今三国之辞去〔五〕,则楚之应之也必劝〔六〕,是楚与三国谋\出秦兵矣〔七〕。秦为知之,必不救也〔八〕。三国疾攻楚,楚必走秦以急〔九〕;秦愈不敢出〔一0〕,则是我离秦而攻楚也〔一一〕,兵必有功〔一二〕。」

  〔一〕姚本齐、韩、魏。

  〔二〕鲍本无「秦取楚汉中再战於蓝田大败楚军韩魏闻楚之困乃南袭至邓楚王引归后三国谋\攻楚恐秦之救也或说薛公可发使告楚曰今三国之兵且去楚楚能应而共攻秦虽」六十六字。○补曰:姚氏本章首有此六十六字。札记丕烈案:无者脱。  〔三〕姚本去,舍也。舍楚而往攻秦。蓝田,秦邑也,攻秦则得之矣,故曰「岂难得哉」。蓝田,今长安东南。鲍本属京兆。此策上有脱简,盖三国攻楚,楚求秦救,薛公时在魏,说者欲使薛公遣使之楚,告以舍楚攻秦,以疑秦使不救楚。此言三国既舍楚攻秦,蓝田可得也

  〔四〕鲍本蓝田,秦近邑也,尚可得,而况楚地?谓秦且以汉中予楚。

  〔五〕鲍本「去」作「云」。○三国攻楚,史不书。「辞云」,上所言者也。补曰:当作「云」。  〔六〕姚本应,和也。劝,进也。鲍本劝,乐之也,言乐从,从三国攻秦。此一说也。

  〔七〕鲍本出兵敌三国也,其谋\自楚。

  〔八〕姚本知楚与三国谋\,故必不肯救之(一无「肯」、「之」二字)。

  〔九〕姚本一本以下有「告」字。走,去也。告急求救也。鲍本趋秦告急。

  〔一0〕姚本秦益疑,故不敢出兵。鲍本畏三国也,此又一说。  〔一一〕鲍本我,三国也。离,言绝其交。

  〔一二〕姚本离,绝也。使秦疑楚而不救也。三国得专势攻楚,故兵出必有功也。

  薛公曰:「善。」遂发重使之楚,楚之应之果劝〔一〕。於是三国并力攻楚,楚果告急於秦,秦遂不敢出兵。大臣〔二〕有功〔三〕。〔四〕

  〔一〕姚本果,竟。

  〔二〕姚本「臣」,曾作「胜」。鲍本衍「臣」字。补曰:姚氏云,曾作「胜」。高注亦作「大胜」。

  〔三〕姚本三国伐楚大胜有功也。

  〔四〕鲍本此章应属齐若魏,然附之齐,则薛公时在魏;附之魏,则无薛公事。以其事不完不明,而齐、魏无所適属也,故次之此。正曰:秦惠王后十三年,取楚汉中,非薛公在魏时事。鲍不见脱简文,故其说妄谬而次之此。

  薛公入魏而出齐女〔校一〕〔校一〕此篇姚本与《秦取楚汉中》连篇,鲍本另列一篇。据文义,从鲍本。

  薛公入魏而出齐女〔一〕。韩春谓秦王曰:「何不取为妻,以齐、秦劫〔二〕魏〔三〕,则上党,秦之有也〔四〕。齐、秦合而立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