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历代诸家)》 宋 曾巩
曾巩
赠黎安二生序
战国策目录序
赠黎安二生序
赵郡苏軾,余之同年友也。自蜀以书至京师遗余,称蜀之士,曰黎生、安生者。既而黎生携其文数十万言,安生携其文亦数千言,辱以顾余。读其文,诚\閎壮雋伟,善反復驰骋,穷尽事理。而其材力之放纵,若不可极者也。二生固可谓魁奇特起之士,而苏君固可谓善知人者也。
顷之,黎生补江陵府司法参军。將行,请余言以为赠。余曰﹕「余之知生,既得之於心矣,乃將以言相求於外邪?」黎生曰﹕「生与安生之学於斯文,里之人皆笑以为迂阔。今求子之言,盖將解惑於里人。」
余闻之,自顾而笑。夫世之迂阔,孰有甚於予乎?知信乎古,而不知合乎世;知志乎道,而不知同乎俗。此余所以困於今而不自知也。世之迂阔,孰有甚於予乎!今生之迂,特以文不近俗,迂之小者耳,患为笑於里之人。若余之迂大矣,使生持吾言而归,且重得罪,庸詎止於笑乎?
然则若余之於生,將何言哉?谓余之迂为善,则其患若此。谓为不善,则有以合乎世,必违乎古;有以同乎俗,必离乎道矣。生其无急於解里人之惑,则於是焉,必能择而取之。遂书以赠二生,并示苏君,以为何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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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所定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十一篇者闕。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敘曰﹕向敘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於流俗,而不篤於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將强天下之主以后世之不可为哉?亦將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
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適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乎流俗而篤於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於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臏、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惟先王之道,因时適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则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將明其说於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於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著而非之。至於此书之作,则
上继春秋,下至楚汉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
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