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经解第二十六
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 《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 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故《诗》之失,愚;《书》之失,诬;《乐》 之失,奢;《易》之失,贼;《礼》之失,烦;《春秋》之失,乱。其为人也, 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疏通知远而不诬,则深于《书》者也。广 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静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恭俭 庄敬而不烦,则深于《礼》者也。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
天子者,与天地参,故德配天地,兼利万物,与日月并明,明照四海而不遗 微小。其在朝廷则道仁圣礼义之序,燕处则听雅颂之音,行步则有环佩之声,升 车,则有鸾和之音。居处有礼,进退有度,百官得其宜,万事得其序。诗云: “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发号出令而民说, 谓之和。上下相亲,谓之仁。民不求所欲而得之,谓之信。除去天地之害,谓之 义。义与信,和与仁。霸王之器也。有治民之意而无其器,则不成。
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故衡 诚县,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君 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是故,隆礼由礼,谓之有方之士;不隆礼不由礼,谓之 无方之民。敬让之道也。故以奉宗庙则敬,以入朝廷则贵贱有位,以处室家则父 子亲兄弟和,以处乡里则长幼有序。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 也。 故朝觐之礼,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聘问之礼,所以使诸侯相尊敬也。丧祭之 礼,所以明臣子之恩也。乡饮酒之礼,所以明长幼之序也。昏姻之礼,所以明男 女之别也。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 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之者,必有乱患。故昏姻之礼废,则夫妇 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丧 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者众矣。聘觐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诸 侯之行恶,而倍畔侵陵之败起矣。
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是以先王 隆之也。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厘,缪以千里。”此之谓也。